移民 | 11月8日起入境美國的疫苗及檢測要求 | 梁勇律師事務所
10/29/2021
梁勇律師事務所
!!!COVID-19 最新國務院與移民局相關規定
(梁勇律師事務所, lianglaw.com 專稿)2021年10月25日,美國總統發布公告, 從2021年11月8日起, 透過航空旅行進入美國的非移民人士, 必須完全接種COVID 疫苗且檢測陰性才能進入美國. 此一命令不適用於美國公民、美國僑民、美國合法永久居民以及移民人士, 也不適用於特定情況下的航空機組成員。
因此, 外籍人士(持各類非移民簽證) 以航空旅行方式入境美國者必須符合以要下求:
- 必須已經完成全劑量免疫接種疫苗
- 搭乘飛機前往美國前,必須出示COVID-19陰性檢測結果或COVID-19康復證明。
- 在前往美國、在美國國內或離開美國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飛機)室內區域以及美國交通工具(包括機場)室內必須佩戴口罩遮住口鼻。
以下是完成全劑量接種疫苗的定義:
- 接種已接受單劑COVID-19疫苗2週(14天)後, 例如Janssen/J&J 疫苗
- 接種已接受2劑COVID-19疫苗的第二劑2週(14天)後;或
- 在美國的阿斯利康或Novavax COVID-19疫苗試驗中接種全系列活性(而非安慰劑)COVID-19疫苗2週(14天)後
- 相隔至少17天注射接種2劑任何已接受COVID-19疫苗“混合組合施用”2週(14天)後
- 如果沒有達到上述任何一個要求,則不被視為完成全劑量接種疫苗。
- 雖然CDC不建議混打COVID-19疫苗。但是, CDC接受已經被接受的COVID-19疫苗組合.
如果你是持有非移民簽證, 而且沒有完成全劑量接種COVID-19疫苗,除非滿足美國總統公告和CDC的命令所規定的例外情況標準, 將不被允許登上前往美國的航班. 滿足總統公告和CDC命令所規定的例外情況標準的非公民非移民類別包括:
- 外國政府外交或官方旅行人員
- 18歲以下兒童
- 具備接種COVID-19疫苗禁忌症證明的人員
- 特定COVID-19疫苗試驗參與者
- 獲得人道主義或緊急豁免的人員
- 持有有效簽證【不包括B-1(商務)或B-2(旅遊)簽證】的國家COVID-19疫苗供應情況有限的外國公民
- 美國武裝部隊成員或其配偶或子女(18歲以下)
- 持C-1及D非移民簽證旅行的海上船員
- (由國務卿、交通部長或國土安全部長(或其委派人員)確定的)涉及國家利益的入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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