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今天【The A&M Show】节目
VAWA, self-petition green card for abuse victims
被虐待,家暴受害者可以单独申请VAWA家暴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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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刑事案在被抓后会交给扣押中心等待过堂或审讯。提审后会进行保释,采集证据,听证,审讯,判刑。一个好的律师有可能在审讯前任何一个阶段都可帮你消除案件。有些律师可为自己客人争取最大权益,不仅可以减轻量刑,甚至是洗清罪名。其中一种消除案件的方法是30.30规则。
刑事庭
什么是30.30?
CPL§30.30是纽约州的法定快速审判规则。它规定了在刑事诉讼开始后检控官必须准备受审的时间,通常是通过提出控告书来规定。在重罪案件中,检控官必须在起诉书的六个月(183天)内宣布并准备接受审判。在轻罪案件中,他们有90天或60天,在违法行为案件中有30天。通过这样做,辩护律师给检控方施加了压力,要求其起诉或指控。看似简单但其实不是所有律师都知道并使用这个规则。
案件时间
30.30状子是如何推算的?
从提审之后开始算起。如果检控官表示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审判,要求延庭给他们更多时间准备,但辩护律师不同意的话,那这些日期会算在30.30状子时间中。很多律师通常会同意延期,为了马上认罪结束案件。但这样做就失去了撤销案件的机会。辩护律师需要递交30.30状子给法官,法官同意推算案子就会被撤销。法律有表示哪些日期应该被算,哪些不算,即使被拒绝还是可以上诉。而撤销之后,检控官不能再起诉同一个案件。
一个好的律师即便是立案,也会为自己的客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获得的效果未必只是单单的减轻刑罚,更有可能洗清罪名。很多人认为如果直接认罪案子就结束,但认罪了就会判罪有可能要去做牢。除了30.30,其他理由如证据不足,和检控官谈判等等都是撤销的机会。一个刑事案件并不简单因此,找到一个有经验,好的律师为客人打到底争取最好结果非常重要。王律师有近二十年的纽约刑事经验,如果你遇到刑事案件就尽快来联系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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