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给绿卡申请人的最后一道门槛是移民体检。移民体检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美国移民局会根据移民体检报告和疫苗注射记录而作出是否批准其绿卡申请。因此,移民体检作为申请绿卡的最后一步,这一步不容忽视。
针对李想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我们有长期合作体检医生。这样可以更好地安排客户的体检及跟进体检结果,提交绿卡等。
根据我们与合作医生的沟通,针对我们转介的客户,客户一般只需提前两至三个工作日预约,便可亲临体检。
体检项目:
基本身体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
结核病感染检测
抽血及尿液检查
疫苗注射:
Hepatitis A 甲肝
Hepatitis B 乙肝
Influenza 流感疫苗
Influenza type b (Hib) 乙流疫苗
Measles 麻疹
Meningococcal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Mumps 流行性腮腺炎
Pneumococcal 肺炎
Pertussis 百日咳
Polio 脊髓灰质炎
Rotavirus 轮状病毒
Rubella 风疹
Tetanus and diphtheria toxoids 破伤风及白喉
Varicella 水痘
Covid-19 新冠肺炎
一般来说,以与李想律师事务所合作的体检医生为例,当他们发现客户的体检报告有问题,会与客户沟通,并建议客户向律师咨询有效建议,而不选择直接封存档案让客户交给移民局。
大部分体检报告,李想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体检医生会把体检结果邮寄给律师,或者客户亲自领取。建议客户可以向医生了解清楚如何获取体检结果。
通常,很多客户会问到什么时间做体检最合适。他们担心体检过早会因为体检结果过期而需要重新体检;体检过晚会耽误绿卡申请。
移民局的体检报告提交的要求:
体检报告一旦完成两年内有效。并且,移民局也明确规定体检完成的时间不得早于申请人提交绿卡申请的60 天。报告的生效日是以医生签字的日期计算,而不是提交到移民局的日期计算。
针对李想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我们会根据客户的绿卡申请类型和案件具体情况规划体检时间。
普遍情况,我们建议三个时间点提交体检报告:
提交I-485 表格申请时一同提交
根据补件(RFE)移民局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有)
绿卡面谈当场提交
针对案件类型,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建议客户安排体检。例如,直系亲属移民申请,我们一般建议客户在提交I-485 申请时同时提交。但某些职业移民申请,有可能基于排期或审理时间会更长,我们会建议提交申请后再根据合理时间提交。
患有影响公共卫生的传染病
缺乏必要疫苗接种
伴有有害行为的身体或精神上的障碍
药物滥用或成瘾(毒品/酗酒)
在移民表格中的第六部分,医生需要对三种选项作出结论:
没有任何 Condition
Class A Condition
Class B Condition
Class B Condition
因健康原因绿卡申请应该被拒。例如,申请人具有与身体或精神障碍或非法吸毒相关的“有害行为”。
申请人不会因与健康相关的理由而被拒绝绿卡申请。但是,B 类条件也有可能出现申请人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受理。
请注意,被确定患有涉及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传染病的 A 类疾病的申请人可能会成功完成治疗。如果在治疗后,医生证明申请人现在有 B 类条件,则申请人绿卡遍不会因此被拒,也不需要申请豁免。
当申请人因健康问题需要申请豁免,在大多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调整身份申请(I-485表格),体检和疫苗接种纪录报告(I-693表格),及豁免申请。
对于传染病或者伴有有害行为的身体或精神上的障碍豁免来说,豁免申请人有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的配偶、父母、未婚夫/妻、或子女。最后基于适当的法律程序及相关文件材料,由美国移民局最后酌情决定是否有必要批准豁免。
请注意,一般来说,对于因吸毒而被认定不予受理的身份调整和移民签证申请人,不予豁免。
在李想律师事务所受理的案件中,除了基于医学原因要求申请疫苗的豁免,很多客户还基于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要求疫苗豁免的。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豁免不需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审查,但是这类豁免的审查要求并不简单。
以下为申请此类豁免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疫苗接种
反对必须基于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
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必须是真诚的
申请人因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而对疫苗接种要求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申请人的宣誓声明确定。在此声明中,申请人应说明这些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的确切性质,并确定如何通过遵守疫苗接种要求来违反或损害这些信仰。申请人还应提交支持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背景的其他确凿证据(存在且可信),例如,可以汇集宗教其他成员的宣誓书或定期志愿者工作的证据来确定。最终交由移民官考虑。
李想律师事务所经常收到来自客户关于移民体检的问题。我们特别邀请到专业移民体检医生一一解答客户们的常见问题。
专业领域:
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现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心脏内科主治医师。UCLA 和Cedars-Sinai 博士后,从事心脏和分子生物学研究。纽约西奈山医学院Richmond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 内科住院医师。现从事内科,家庭和老年科预防和疾病诊治。
成就:
在中外杂志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
联系电话:(626) 701-5882
联系地址:638 W Duarte Rd, Ste 15, Arcadia, CA 91007.
查找更多移民体检医生,请点击链接:
https://my.uscis.gov/findadoctor
假如我在美国以外的国家(例如中国)已经注射了疫苗,我在移民体检时还需要重新注射吗?
按照规定,一般疫苗注射要求要有一个官方的证明,比如在中国,很多人会有一个疫苗注射本,这个就是官方的证明。这个官方的疫苗注射本是可以继续沿用并无需翻译。
孕妇要求打新冠疫苗吗?
根据目前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的指南,孕妇更应该要打新冠疫苗。
申请人认为新冠疫苗对身体有害而拒绝注射,医生会在体检表格上怎么操作?
申请人可以拒绝注射疫苗的,但是问题就是申请人拒绝以后,医生是没办法在表格上为申请人勾选该项疫苗,那医生只能在后面备注申请人拒绝注射该疫苗,最后签署体检报告。
医生在什么情况下愿意在表格中签字,说明客户不适合打新冠疫苗?
我们过去也有一些申请人对疫苗有严重的不良反应。我们有可能根据病历纪录写客户不适合打疫苗,例如严重的过敏反应等等原因(取决病历纪录)。但是,假如申请人没有提供病历,但表示自己不适合打,那我会注明是申请人自己声称不适合打疫苗。
在绿卡申请中
每一个细节都会影响申请的结果
假如您对移民体检有任何问题
或者是绿卡申请遇到任何困难
欢迎您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号:SABRINALI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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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律师事务所创办人
李想律师 (Sabrina Li, Esq)
李想律师是李想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专注受理美国各类移民案件。从业至今,她孜孜不倦地捍卫她的客人各种移民权利,完成他们的美国梦。
李想律师拥有 10 多年处理移民案件的经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移民,递解程序辩护、亲属移民、家暴绿卡,U 签证和各类上诉及联邦法院等。另外,李想律师也是处理各类豁免案件的专家,她经手的豁免案件获批数量不计其数。往往当客人因犯罪纪录,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非法滞留等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任何移民福利时,李想律师总能利用美国各类豁免的法律让客人们合法获得移民身份或各类签证。
客户经常带着复杂的移民案件或涉及移民的刑事、商业、或家庭法案件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李想律师喜欢高难度的挑战,并极力为客人争取案件最大权益。当客户聘请李想律师时,他们不仅信任李想律师的指导、专业、和能力,而且信任她在提供策略和解决棘手问题方面的创新。李想律师的目标是让每位客户带着问题走进她的办公室,带着解决方案放心地离开。
李想律师为全球客户提供各种美国移民法律援助。她精通英语和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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