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探討涉外離婚孩子撫養權:搶娃大作戰 | 劉美芳聯合律師事務所
07/17/2023
劉美芳聯合律師事務所
中国新移民,来到美国面临最大的难题,不仅是区区的文化差异、语言不通,更可能是婚姻上的矛盾和冲突,最终忍痛决定分道扬镳的大有人在。美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已经生儿育女、置产买房、事业有成的夫妻们,在离婚过程中面对任何争议,更是让人心力交瘁。有人扛不住内心煎熬,婚还没离成,就急着落荒而逃,返乡「疗伤」。分居美国和中国二地的夫妻们,当如何争取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
离婚孩子抚养权定义
孩子归谁,每周有几天和谁住在一起,这属于抚养权 Physical Custody。对于孩子重大事情上的决定,例如在何处受教育、是否進行医疗手术、选择哪家医疗机构等等,这属于监护权 Legal Custody。
子女的法定监护权可以授予父母其中一方(单独法定监护权)或父母双方(共同法定监护权),如果父母任何一方都没有特殊的过失,一般来说法官大部分会判定父母拥有共同法定监护权。
倘若父母双方都居住美国,而且条件平等,那么法官判定双方拥有50/50比例的共同抚养权可能性较高。但若是有一方住在国外,孩子却习惯在美国上学,法官大多不会同意让孩子跟着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迁居其他国家求学。此时大部分的抚养权可能会被判给居住在美国的那一方。
如何争取离婚抚养权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争取获得较高比例的离婚孩子抚养权?孩子还小,尚未入学,一向习惯母亲的照料,那么如果母亲争取把孩子带回中国抚养,也不是不无可能。尤其如果父亲一人独身在美,工作繁忙,而母亲在国内则有娘家的帮助,在加州离婚程序走完之前,可以向法官要求判处利于母亲的抚养权分配。
当然父亲为了面子也好,里子也好,不会坐以待毙,因为失去大部分的抚养权,代表必须承担较高额的子女抚养费。此时可以咨询一位加州离婚律师,了解如何经过调解、协议离婚、或爭议离婚,达到争取孩子抚养权最大的平衡点。
加州判定孩子抚养权原则
中国的法律和规则在美国不见得行的通。在美国离婚要经过法院程序,特别是关于小孩的监护抚养,不是任由一方说了算。孩子住在加州,居住地隶属的加州法院就握有管辖权,法官将依据对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 (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 来做判决。
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定义为何?针对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加州法院将根据能够促进儿童健康、安全和福利的种种因素做出判决。孩子的年龄、与父母双方的关系、父亲或母亲所能提供居住环境的稳定性、孩子自己的意愿(取决于他们的年龄和成熟度),等等因素都会被考虑在内。
违反子女监护抚养权判决的后果
加州家庭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涵盖了许多家长必须遵守的硬性规定。同时法律上还有很多人性化的设计,以保障他们的权利不被父母剥夺滥用。例如在不经另一方家长同意之下,不可擅自带子女出境,甚至带去别州等等。
违反法官下的判决,如果情况严重,可能被认定为一种藐视法庭的表现,将面临罚款、社区服务甚至监禁等处罚。法官也有权修改孩子抚养权安排,可能将更有利于另一方。
结论
加州法院鼓励父母透过谈判或调解方式,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好聚好散,对孩子也是一种最正面的示范。如果父母不能达成共识,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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