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企业算是好企业?如果有标准,为职工提供“五险一金”应该算是一个。而不久后,这个答案或许会改变——“五险二金”,除了法定的公积金外,还多了个自愿缴纳的“企业年金”!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退休后的第二份“养老金”
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又被称为“第二养老金”。说白了,就是参照目前养老保险的做法,由单位和企业员工多缴一份钱,这样,当你退休的时候,除了正常的统筹养老保险外,还能享受企业年金这一全新的养老金“加餐”。
据新出台的《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将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缴纳,缴费比例和职业年金保持一致,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其中,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则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不过,区别于职业年金的“强制性”,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并非人人享有,适用于试用期满的职工,并向企业内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员倾斜。
另外,企业年金具有弹性分配的特性,企业可根据职工岗位、责任和贡献等不同,在分配企业缴费时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每位职工领取的金额并非均等。《办法》规定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5倍。
记者了解到,与职业年金办法基本一致并保持适当灵活性,是企业年金领取方式的亮点。《新办法》将年金领取条件分为达到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死亡后三种情况。领取方式上,可以按月领取,允许分次领取,保留一次领取,也允许把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南京6.6万人享有企业年金,江苏鼓励“南京样本”
其实,企业年金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印发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经过十多年发展,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1.23万亿元,覆盖职工2328万人,领取人数达87万人。
据官方统计,截至2016年末,江苏已有1255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保职工达39.25万人,资产规模位居全国第三。近年来,江苏积极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试点,要求各地以南京为样板,推动全省企业建立年金,使更多参保人员拥有补充养老保险。
2016年,南京制定《南京市企业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办法(试行)》,尝试采取非全员参加的方式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再逐步扩大到更广泛的群体。据了解,目前,南京已有233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涉及员工6.6万人。
由局部向整体逐步覆盖,是如今不少企业推行企业年金的办法。去年11月,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建行、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签约,启动企业年金计划。
“在当前制造业人才紧俏的情况下,企业年金有利于留住优秀人才,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据大明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企业覆盖1100名员工,2017年覆盖2100多人,2018年底将覆盖3300多人,基本实现全员覆盖。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陈友华表示,“如果光靠基本养老金生活比较拮据,缴纳了企业年金,以后退休标准更高,生活越有保障,切实减轻国家的负担,”不过,目前大部分企业没有实力为所有员工建立企业年金,愿意先为部分员工建立,应从实际出发,允许企业为重要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劳动模范、艰苦岗位、特殊工种岗位等人群先行建立企业年金,这样有利于在更多的企业广泛建立企业年金,并产生激励效应,也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专家:仍是少数人的福利
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推出已有十几年,但由于其是企业自愿参加,没有强制性,目前国内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
“当前,国企、央企仍是年金市场中的“顶梁柱”,90%以上的企业年金基金都来自于国有大型企业。”泰康人寿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先生告诉记者,航空、航天、冶金、通讯等国有企业意愿较强烈,缴费充足率也最高,而私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相对滞后。
“企业年金属于社会保险这一块,主要用于激励人才,是少数人的福利。与此同时,还也应该看到,现在还有很多私企连基本保险都交不起,”陈友华认为要把企业年金放在社保制度的大框架下考虑,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
他说,社保制度的设立要兼顾效率和公平,第一步,先从财政或税收上拨一部分钱发放国民基本年金,年龄是唯一领取标准,只要到达一定年龄即可领取,解决人人有饭吃的问题。
其次,通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你交多少钱,个人账户就有多少钱;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企业账户进行统筹,对于养老金多的人少发点,少的人多点,由此兼顾公平。
最后,设立企业年金激励人才,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好的企业和关键岗位上,由企业和个人缴纳年金,作为养老的第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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