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衡水、邢台两市教育局公布中小学寒假安排,至此,河北省11市(区)已公布寒假安排↓↓↓
衡水
高中毕业年级不得少于规定一半
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适当缩短假期,但不得少于规定假期的一半(放假时间不得晚于农历腊月二十五,开学时间不得早于农历正月初六)。
邢台
高三年级集体补课时间不超假期一半
普通高中学校除高三年级外,高一、高二年级严禁集体补课,高三年级的集体补课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
至此,河北省已有11市(区)公布寒假安排:
愿孩子们有一个快乐的寒假,也希望告别寒假的我们,别忘了给自己的心灵放放假。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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