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避免六個誤區

時間:04/16/2014 瀏覽: 3428

許多人之所以未能實現自己的財務目標,是因為他們遵守了自己相信的個人理財規則。

華爾街日報理財專家表示,許多人根據報章雜誌或網上的文章,訂定自己的理財目標和規則,其實這其中充滿了錯誤的認知,並不一定都適合每個人的財務情況。以下為專家指出的個人理財六個誤區和因應之道。

1.從收入中拿出10%用於儲蓄。專家們認為,盡管許多人都把這一點作為目標,但這更像是個人理財的起步點,而不是一項規則。

要用多少比例的薪資存錢是難以確定的,因為有幾個因素需要考慮,包括這些資金能夠獲得的回報率,「錢滾錢」所需要的時間,以及儲蓄者的生活方式。

即便儲蓄額無法達到收入的10%,但這個規則依然推動人們儲蓄。從這一點來看,這個規則有比沒有強,但如果期望這能使你安全退休,你可能只會失望。

2.保留3到6個月的薪水作為應急金。對許多人來說,儲蓄6個月的薪水可能需要幾年時間,為了應急維持這些資金的流動性也會犧牲一些回報潛力。因此多數理財顧問認為,為災難事件準備的儲蓄金應著眼於生活費用,而不是總收入。

從生活費用著眼,可以確保應急資金能發揮其最大效用,即支付帳單,而不是彌補失去的薪水。

一般消費者不會遇到需要他們在24小時內動用6個月薪水的緊急情況。因此許多顧問建議,除非感覺有威脅,否則就應將應急資金維持在最低限度,並應進行一些保守的、具有流動性的債券投資,以便在應急資金不夠應付災難時有後備資金。

3.壽險保額應相當於目前收入的5倍。這或許是保險業長期以來的一種促銷手段,或許也是一個可靠的標準。不管怎樣,這一規則的著眼點都是錯誤的,因為這也是基於收入,而不是費用。

專家稱,人壽保險保額相當於收入5倍的規則只適用於那些有兩個孩子,但只有一人養家的家庭。這不適用於多數的家庭,對尚未成家的人來說更是一種浪費。這個規則的運用取決於你的個人狀況。

保險的實際規則應該是,對如無保險就無法承擔損失的東西投保。對大多數人來說,這意味著保險保額要足以承擔房貸餘額、子女大學教育、殯葬成本,以及讓自己的至親足以恢復情緒的數年生活費用。

4.使用三分法生活和理財。所謂三分法就是將總收入的三分之一用於付稅,三分之一用於生活費,其餘用於儲蓄。

這種策略要發揮作用的重要前提是,你的總收入既不算太高(否則你的開支就過度了)也不太低(否則你的開支預算太小,過日子可能會很艱難)。

還有一個問題是,大多數人很難真正將30%以上的收入用於儲蓄,因此這條規則的條件比結果更加不可靠。

5.退休者每年提出低於5%的積蓄,就能高枕無憂。這條規則在個人理財領域是比較新的,它的好處是能迫使你思考自己的生活所需,然後積攢足夠的儲蓄。

因此,如果你認為自己退休後每年需要5萬元才能過得舒適,那你就需要100萬元的儲蓄。在保守的投資回報和合理的市場狀況下,你很可能靠利息過活,無需動用太多本金,不過大多數財務顧問建議每年提取4%。

這條規則的好處是,它強調了應該大量儲蓄以及不要過度消耗儲蓄,但市場波動和異常開支可能令這條規則極度不準確。另外在考慮通膨、稅金和其他變數的情況下也不成立。

6.股市能讓你獲得每年10%的長期回報。10%這個數字包括幾個假定條件,比如較長的時間,沒有稅金和交易成本。提出該項研究的學者可以忽略這些因素,但消費者不能。另外,很多人忘記了一個事實,歷史回報率是平均數,並非年度總計。 


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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