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申報程序實施

來源:陳琪錢 時間:07/18/2014 瀏覽: 4322

歐巴馬任總統後,推出一系列的國際稅法,並嚴格實施。自從國稅局實施「境外自願披露程序」 (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簡稱OVDP)後,4萬5000多位納稅人自首,支付大約65億元補稅、利息和罰款。「肥咖法」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和全球銀行國際帳戶稅務遵守法已於7月1日實施,希望堵住以往國際投資者避稅的漏洞,以達到徵收更多稅款的目的。

國際帳戶稅務遵守法有三項內容。一、美國要求外國銀行向美國國稅局報告美國人在其銀行的帳戶結餘、收入和提款,否則美國將扣除該外國銀行持有的美國金融資產30%的預扣稅(withhold tax);二、如果美國人在外國資產超過5萬美元以上,要考慮申報8938表。

2014年6月18日,國稅局對2012年的境外自願披露程序再度做出修正,對那些並非故意隱瞞境外財產的人網開一面,即可以通過「簡化申報程序」(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簡稱SFCP)來解決問題。

簡化申報程序已於2014年7月1日開始實行。其主要內容是,不管他們是住在國外還是住在美國,如果以往只是因為不瞭解政策而不是故意違規的納稅人,可以透過這個簡化申報程序為自己脫困。該簡化申報程序有因住在境內和境外而不同。

如果納稅人住在境外(如中港台),其規定如下:每年收入在1500美元或以下者可以不用申報,不再需要填寫以前要求的風險調查問卷,也不再進行風險分析。這類合格的納稅人要證明沒有及時申報並非故意,補填拖欠三年的收入稅表、資訊報告以及六年的「肥爸條款」 (Foreign Bank Accounts Reporting,簡稱FBAR)的拖欠的海外資產稅。國稅局將可取消所有以前晚報、晚付的罰款。

如果納稅人住在美國境內,其規定如下:他們必須更改過去三年的稅表(amended return),填報六年拖欠的海外資產稅「肥爸條款」,支付欠稅及5%「肥爸條款」罰款。如果證明符合非欺詐或故意,以後將免除罰款。

之前做了「悄悄披露」 (Quiet Disclosure)的納稅人可以要求走簡化申報程序,但處罰評估先前付的稅均不予退還。不過,正在被查的納稅人沒有資格申請簡化申報程序。

按照簡化申報程序提交的稅表,國稅局將按照正常的稅表處理,不會增加被查的機率。使用簡化申報程序必須證明,以前沒有申報非故意行為(non-willful conduct)的結果。並非故意行為的意思是,疏忽、漫不經心、意外及誤解。國稅局不會給納稅人結案協議。

現在,納稅人有「境外自願披露程序」(OVDP)和「簡化申報程序」(SFCP)兩個選擇。一旦提出「簡化申報程序」,納稅人不再符合「境外自願披露程序」的申請。

那些有身分故意逃稅的人擔心罰款太高,在考慮申請「境外自願披露程序」或「簡化申報程序」過程中,會感到繁瑣,申請並不容易。

美國公民、綠卡和美國稅務居民(U.S. tax residents)若是屬於並非故意違規,如果考慮「簡化申報程序」,需要證實他們的行為並非故意,並支付5%的「肥爸條款」罰款。

有些人悄悄向國稅局遞交修改的稅表(Quiet Disclosure )或附上合理原因的說明,希望被查時為自己辯護。但是,他們在行動前一定要想清楚,因為國稅局已經表明不喜歡並要求查賬人員嚴格審查這類稅表。

那些已經申報所有的收入,但是沒有提交外國資產申報表,如5471表或者3520表,覺得他們有合理理由沒有申報,應該考慮走「拖欠國際諮詢退稅提交程序」(Delinquent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Return Submission Procedures),需要者可以去國稅局網站(www.irs.gov )上查詢。

儘管稅務刑事案件不是很多,但是肥爸違規和納稅違規都可以是刑事犯罪。即使是民事處罰的案件也可能是災難性的。最近,佛羅里達的一位違規者的罰款高到是其銀行存額的15倍。(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來源:worldjournal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打開微信,使用 “掃描QR Code” 即可將網頁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親愛的商家負責人:貴公司需要新聞發布的平台嗎?華人工商新聞網為您提供24小時的中英文訊息平台,無論是新品上市的促銷快訊、社區活動、消費情報、專欄寫作...都歡迎您與我們聯繫。請電(626)280-8588,獲得更完整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