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留學生在籌劃通過EB-5的方式申請綠卡。加之今年H-1B名額很快告罄,更使許多即使找到工作也因為沒有H-1B名額而不能就職的留學生萌生申請EB-5的想法。
EB-5投資移民根據目前的移民法規定,投資人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創造10個全職就業機會,首期申請和獲得有條件綠卡,之後兩年,申請取消條件。
留學生通過EB-5申請綠卡在時間方面的要求比較高,因為如果留學生已經在美國持F-1身份,許多EB-5申請人需要在自己畢業前或OPT到期前,順利獲得EB-5有條件綠卡批准並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以獲得依附在I-485申請上的工作許可證,並持此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以此來避免沒有H-1B名額之苦。
有這樣一個申請案例,申請人李小姐,現在美國就讀大學,父母在國內經營一家企業,積累了一定的資產,其父母決定為其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由於該客戶已年滿21周歲,無法作為依親子女與父母一同申請。而且父母雖然經營企業,但現有的流動資金不足;其父母本人在國內生意非常繁忙,無暇去美國居住。
因為美國移民的主申請人並沒有被要求擁有經商或管理經驗,移民律師認為,按照該家庭現有狀況,可以考慮以孩子作為移民的主申請人,而父母則申請親屬移民。如此一來,既可以解決孩子學習及學習及工作的問題,又可以讓父母繼續在國內經營事業。至於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因為美國移民對於投資資金的來源要求比較寬泛,贈與、繼承、中獎、貸款都是可以的。父母可以從公司提前預支分紅,贈與給孩子作為投資資金。
另外一方面,如果留學生在美國之外的地方,則需爭取趕在今年8月底美國各大學開學之前獲得移民簽證,以便以綠卡身份入境按時到美國入學。這部分留學生中,除了在中國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生外,還有一些以前到澳大利亞或其他國家留學的青年學生,現在希望轉到美國繼續高等教育。由於時間問題對於留學生EB-5申請人非常重要,所以,需要根據美國移民程序認真計算和規劃。
來源:搜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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