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說,人生就兩樣事情是確定的,一個是納稅,一個是死亡。有些人會繳更多的稅,有些人想盡辦法來避稅。但是死亡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沒有人能躲過死亡。
今日美國報表示,事實上,大部分人都會拒絕考慮死亡問題。雖然有更多的年輕人開始設立生前預囑,但這並不是真正的遺囑。法律網站Rocketlaw統計,嬰兒潮一代只有41%設立了遺囑,年輕人就更少了。
下面是任何年齡層的人,都需要考慮的五個問題:
一、長期金融事務授權書。如果房產證明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無論是病情惡化還是遭遇事故,一旦有一方喪失行為能力。這時需要出售房產,一定要雙方簽字才能生效。與其要經歷法庭程序,事先設立的授權書則更為經濟。這也是每個普通人都會碰到的問題。
二、遺囑。假設一對夫妻擁有房產、投資儲蓄或是家族傳承的珠寶等,沒有子女或孫兒,在沒有遺囑意外過世時,這些財產將完全交由法庭處置,先找尋是否還有子侄,然後再找尋是否有其他親屬長輩,或許最終的分配方法完全不是自己設想的。這就表明了遺囑重要性。
三、生前預囑。就是事先指導,一旦喪失行為能力時,將由誰來決定醫療方案等。很多人都會假定配偶自然會擁有這種權利。但醫療授權,可以給任何信任的人,年長父母通常會讓所有的孩子共同決定,但為避免意見分歧狀況,最好還是由一人覺得。
四、確保年幼子女的照料。或許在夫妻一同過世時,最令人擔憂的是未成年子女的照料、監護等問題。需要事先考慮監護人,是否設立信託來管理所有遺產,而不是讓幼兒直接繼承這些財物。
五、詳細列明對於葬禮及墓地方面的安排。如果可以的話,預先支付這些費用。最佳的選擇就是按照目前的價格支付未來的開支。當完成這些安排之後,就要讓所有的繼承人都知道自己的安排,以及相關憑證。把自己的財產列個清單,包括在那些銀行擁有哪些帳戶,妥善的保管,像是放置在防火防潮的地方,也要便於意外過世時家人尋找。
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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