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16日起,汽車要超越腳踏車騎士時,必須保持3呎安全緩衝距離,否則將吃罰單!
根據數據顯示,在2012年時有超過150起的腳踏車騎士死亡事故都是跟汽車碰撞有關,為了保護這些腳踏車騎士,加州通過”Three Feet for Safety” law。法案規定,汽車要超越單車時,必須保持至少3呎,如果道路太窄空間不夠,須立即減速,再謹慎超車,必要時可偏離線道。
這項自9月16日起實施的法案,罰款的規定每個縣不同,大致上第一次違法將罰款100至200美元,法律規定:超車時若沒保持3呎的駕駛,如果未造成傷亡則罰款35美元(加上法院費用合計154美元),如造成傷亡則罰220美元(加上法院費用合計959美元)。
除加州以外,美國有21州和華府有至少3呎安全距離規定,其中賓州是唯一規定4呎的州。
雖然新法的確造福了這些腳踏車騎士們,但是也有人憂慮這將使道路行駛速度更慢,可能使加州本就繁忙的交通更加耗時。
來源:wacow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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