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聯合出資的為不能加入Medicaid的十八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保險計劃。參加州兒童醫療保險(SCHIP)的標準是家庭收入在政府設定的貧困線以上,但低於貧困線標準200%(各州標準不同)。
各州在聯邦政府的指導下制定各自的兒童醫療保險計劃,由州政府自行管理,包括申請標準,醫療服務範圍,報銷水平,以及管理和監督程序等。
每個州可以自行確定其兒童醫療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但兒童醫療保險必須包括常規檢查、預防免疫、門診和住院醫療、化驗檢查、X-光檢查、牙科、視力這些基本醫療服務。懷孕的婦女可以在生產和產後60天以內獲得醫療服務。
美國聯邦兒童醫療保險計劃是繼1965年醫療救助計劃和醫療照顧計劃後,在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範圍方面取得的最大進展,旨在為中低收入家庭兒童提供醫療保險。從1997年開始,國會撥付400億美元配套資金支持該計劃,使總計740萬貧困兒童獲得了醫療保險保障,取得了矚目成就,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1997年,美國根據《平衡預算法》(The Balanced Budget Act of 1997),建立了聯邦兒童醫療保險制度(the State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SCHIP)。SCHIP是由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出資,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提供醫療保險的一項製度。
在SCHIP存續的10年中,曾經有過幾次對其實施效果的評定。一份聯邦基金資助的評定認為“在幾乎所有測評領域都是成功的”;2003年一項白宮檢查認為SCHIP在目的、設計和計劃實施方面表現較好,但在管理和責任方面表現較差。SCHIP實施後取得的成績主要在於:
參保兒童人數逐年增長
SCHIP的基本目標是增加低收入家庭兒童的健康保障,實施10年來,這個目標基本實現。從1998年度開始,SCHIP的參保人數逐年增長,1998年只有66萬人,到2007年高達740萬。尤其在實施的最初幾年中,參保人數增長非常迅猛,2003年就達到了600萬人。從2003年開始,隨著各州SCHIP逐漸成熟以及有些州由於財政壓力開始限制參與率,參保人數增長速度開始放緩。(1998年~2007年財政年度的SCHIP參保人數見圖1)。
SCHIP參保人數增加後,美國低收入家庭沒有保險的兒童所佔比例顯著下降。根據國會預算處(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CBO)分析,收入水平在聯邦貧困線1~2倍的家庭,沒有保險的兒童從1996年的22.5%下降到了2005年的16.9%,下降了5.6個百分點。
來源:美國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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