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成為EB5投資移民案受害人? 會計師李豪及律師華強強調,投資前先仔細審查投資項目的相關文件,如生意計畫書、項目負責方過去的成功紀錄等,都有助於協助評估投資案是否能成功。
李豪指出,去年爆發問題的芝加哥會議中心,斷絕250名中國投資移民申請人的前途。所以有愈來愈多的投資移民項目出問題,這與投資人事先未聘請獨立及專業的會計師替他們審核投資移民項目有關。
李豪說,不少投資者在出資後就坐等身分下來。事實上,投資者除事前預防,投資後也須主動瞭解投資項目的進行是否順利,包括要求對方提供資產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並對個人已達到提供多少就業機會進行評估。這項做法的另一好處是,若擁有對方比較明細的損益表等資料,在不得已須向對方或中介提起訴訟時,證據會比較齊全。
律師華強則說,投資都有風險,透過投資移民辦理美國合法身分也不例外。身為移民律師,即常需要替投資移民客戶評估如何降低風險。在這過程發現有些參加投資移民案的客戶是為了子女未來在美讀書,自己其實不打算定居美國,因此不見得要透過投資移民才可如願,或可考慮申請L1或其他簽證。
另若子女已成年,且父母不想來美定居,也可考慮直接以子女名義參加投資移民案。
對有意透過投資移民取得身分的人,她建議出資前最好先詢問負責項目的一方:你們自己要出多少錢,有無貸款,貸款金額是多少等,「如果風險共有,會是較妥當的投資。」但如果投資項目資金全部來自吸資,且投資項目很吸引人,就要看項目未來是否可以操作等其他因素,才能據以決定是否值得投資。
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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