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孩子回國也可能犯法?華人母親為何被控綁架罪?

來源:喬磊 時間:09/19/2014 瀏覽: 8018

9月4日,一架從美國首都華盛頓飛往北京的客機在空中飛行1個多小時後,突然接到聯邦調查局的命令立即返航。當這架聯合航空公司的班機折返回到華盛頓杜勒斯國際機場後,飛機上的華裔女性劉文靜(音譯)當場被捕,隨後被控以父母國際綁架罪,同機隨母親一同前往北京的4歲男孩則與美國公民父親團聚。

為何母親攜自己的孩子會被指控綁架罪,這起案件則是涉及到夫婦分手對孩子監護權的法律問題。根據法庭文件,劉文靜2007年與路佛洛克結婚,2010年劉文靜生下一男孩,但夫婦關係後來發生變化,去年這對夫婦分居並開始辦理離婚手續。在孩子的監護權上,法庭核定的監護令規定,劉文靜夫婦共同享有兒子的監護權,同時監護令也規定,若沒有其中一名家長事前提供經過公證的同意書,另一方不能把孩子帶出美國。

劉文靜9月4日給路佛洛克發出電子郵件,告知因祖母病危,她和兒子必須立即返回中國。路佛洛克則回答,兒子不能離開美國,他可以照料直到劉女回來。但劉女告訴路佛洛克,她已經買好機票馬上就要上機。路佛洛克立即趕到機場,這時飛機已經起飛,路佛洛克向機場和美國聯邦調查局報案劉女違反監護權規定。聯邦調查局在調閱監護令後,與航空公司聯繫,要求班機返航。

在夫婦離婚案件中多涉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問題,法院的監護令會對父母的監護權做出規定,而父母也必須服從這些規定。如果一方違反規定,私自將孩子帶離到它地,就可能涉及到父母綁架罪。紐約州對父母綁架罪這種犯罪建立了監控系統,夫妻進入離婚程序後,若有一方感覺另一方會把孩子帶走甚至是要帶到另一個國家時,可以向執法機構備案,警方和邊境口岸會留下孩子的記錄,一旦一方擅自帶孩子出境會立即被捕。被控以父母綁架罪的人,不僅要失去孩子的監護權,而且還會被判刑入獄。

在美國每年約有2000名兒童因父母國際綁架案而失?,這些兒童多是由父母中一方帶離美國回到祖籍國或是他國,美國與世界上70個國家簽有引渡協議,而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則很難把孩子追要回來。

來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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