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購買醫療保險前對美國醫療保險公司和醫療保險計劃作簡要了解,對各種醫療保險做有效的比較,找到對自己最有利、最合適的保險。
首先要了解醫療保險費的負擔(PremiumCost)。這是指投保人要支付的醫療保險費。當然,保險費越低越好。比較保險費多少固然重要,但一定要考慮保險賠償支付及其他限制條件等規定。一般而言,保費較低的保險計劃,賠償支付也較低,且可能附有較多限制條件。因此,保險費不應是投保人作決定的唯一因素,最重要的是確定保險計劃能夠有效的保護自己。
第二要了解醫療保險公司的信譽。買醫療保險,一定要找一家服務記錄良好的醫療保險公司,否則將來賠償支付時麻煩太多。保險公司的信譽,可向學校的外籍學生顧問或在校留學生詢問,主要看保險公司的服務是否滿足外國學生的特殊需要?有無專人回答並解決問題?對投保學生是否公平?賠償時是否快捷迅速等情況。
第三要了解最高保險支付額(MaximumPayment)。這是指醫療保險公司對投保人醫療費用的最高支付額。通常,美國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醫療費用,都有支付最高額限制。當某一種疾病的治療開支,超過設定的最高支付限額後,保險公司就不再繼續付款。所以,最高保險支付額越低,投保人所冒的危險就越大。
第四要了解保險計劃的自付額(DeductibleAmount)。多數美國保險公司在支付前,都要求投保人必須先支付一定的醫療費用。投保人必須支付的金額,稱為自付額。自付額一般有兩種:一種為年度自付額,即投保人付夠一年自付額後,公司才開始賠償;一種為看病自付額,即投保人每次看病都要付自付額。看病自付額通常比年度自付額低,但每次看病都要付。無論何種情況,當然是自付額越少越好。
第五要了解保險計劃的共付比率(Co-PaymentPercentage)。多數美國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全部醫療費用,一般只支付一定的百分比。如有些公司只付百分之八十的醫療費用,投保人自己要付百分之二十。對不同的疾病,保險公司也可能有不同的共付比率,有些疾病較高,另些疾病較低。此外,對醫療費用的不同部分,實施不同比率的賠償。如保險公司對醫療費的前2000元付百分之百,從2000元到50000元付百分之八十, 50000元以上再付百分之百。還有些公司在投保人自付額達到一定標準後,會百分之百支付。不過,這種計劃的自付額一定較高。
第六要了解特殊保險限制規定(SpecialLimits)。對某些醫療服務,不少保險公司規定有一定的支付限額,如對住院費、醫生、手術費、麻醉費、心理治療費等的限制。這些服務支付額限制的基本原則,一般是不能超過投保人居住地區的平均水平。所以,當投保人需要這些醫療服務時,一定要查出居住地區的平均醫療費用,以確定保險計劃中的特定服務支付限額足以應付。
第七要了解醫療保險受益期限(BenefitPeriod)。這是指保險計劃的有效期,即為投保人看病支付醫療費用的時間限制。如某一醫療保險計劃規定52周的受益期,當投保人某一疾病治療達52周後即不再支付,而不管投保人是否需要繼續治療。通常慢性疾病和嚴重傷害可能需要比52周更長的時間去治療,一旦到達受益期限後,投保人只好自己付費治療。
第八要了解醫療保險的延長受益規定(BenenfitExtention)。 醫療保險的延長受益條款,是指投保人在不符合繼續投保條件下接受治療,保險公司仍會支付醫療費用。一般而言,多數美國醫療保險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仍會繼續支付投保人的醫療費用開支。
第九要了解醫療保險的排除支付條款(Exclusion)。 這是指在保險計劃中,規定某些醫療費用項目不在保險支付範圍之內,一般是在保險之前已經存在的疾病或眼睛、牙齒的毛病等。所以投保人應仔細閱讀排除支付名單,以便確知那些醫療項目不在保險支付範圍之內。
第十要了解出院與歸國條款(MedicalEvacuation/Repatriation)。這一條款對留學生有很大的關系。如保險中有出院支付條款,投保人因接受治療而需回家時,保險公司就要支付必要的交通費。如有歸國支付條款,萬一投保人在美國死亡,保險公司要支付運送遺體回國的費用。
來源:美國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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