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華人家庭仍有「不打不成材」或「打是親,罵是愛」的傳統觀念。然而,在美國,政府非常注重對兒童的保護,通過各種法律規定以保護兒童有一個健康及安全的成長環境。雖然父母仍有權管教孩子,但若父母濫用權利則不僅會喪失對子女的撫養和監護權,還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打罵孩子 遭警逮捕
在餐館做工的高先生是第一代美國移民,與妻子生活在洛城並育有三個子女。他文化水平不高,平時對子女的管教非常嚴格,把希望都寄託在了子女身上。去年,他的大兒子David 剛滿十七歲,有點叛逆。由於結識社會上的朋友,便常常逃學去外面玩耍。一天,David 直到深夜才回到家,酩酊大醉渾身酒氣,他一看就知道兒子又去和狐朋狗友鬼混了,怒氣之下不由分說便抽出腰間的皮帶朝著David 的身上狠狠打去,一向很怕父親的David 不敢躲閃,只得抱著頭不停地求饒,保證自己不再犯錯。
第二天,David 乖乖地去了學校。正值盛夏時節,David 穿了短袖短褲,細心的老師發現David 的大腿和胳膊上都有長條形的瘀傷,立刻有所警覺,便帶David 前往學校的醫護室查看。經檢查,校醫院的護士發現David 的四肢和後背都有多處傷痕,便向David詢問情況,David 只得無奈地坦白是由於自己抽煙喝酒的不當行為惹怒了父親而被打。儘管David 強調自己知道父親這樣是為了自己好,並不想將父親告上法庭,但護士還是報了警。
警察詢問後,立刻通過社工幫助,為David 安排了寄養家庭,隨後便前往高先生家中調查情況。面對警察嚴厲詢問,高先生承認了打罵David 的事實,並解釋說,由於自己小時候缺乏父母管教,很早便輟了學,等到後來醒悟過來已為時已晚,錯過了學習的最佳年齡,只得在餐館裡打苦工。現在,自己當了父親,不想看到兒子重蹈覆轍自毀前途,於是便通過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希望孩子有所醒悟。但警察不管高先生如何解釋,以涉嫌虐待兒童罪逮捕了他,保釋金五萬元。
虐待兒童 引發問題
結果,望子成龍的高先生因管教方法不當而面臨虐待兒童罪的刑事指控。除刑事官司外,兒童法庭法官要求高先生只有完成一定數目的情緒控制課程和父母輔導課程,才能讓David 回家與家人生活。美國的法律制度對兒童保護已建立起相對完善的體系,大多數州都要求學校,醫院診所在得知或「有理由懷疑兒童受到了虐待」。或在沒有受到必要照顧和監管的情況下必須向執法部門舉報。這些強制舉報義務的人員通常包括醫生、護士或其他醫療機構服務人員、老師、學校的法律顧問、學校的行政人員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從事兒童看護的個人或組織以及行政執法人員。
有些州甚至規定沖洗相片的工作人員和物質濫用諮詢師也負有強制舉報的義務。為了保證強制舉報的實施,在美國所有的州,凡上述人員發現虐待兒童的行為卻不報告的,會受到罰金甚至短期牢刑的處罰。同時,兒童福利局在兒童處於危險中時,他們有權迅速採取行動以保護兒童。對於虐待子女的案件,社工可以將子女強制從父母那裡接管過來,由兒童保護服務機構代為照看,且兒童福利局通常會介入到案件程序中,直到兒童得到合適安置。
若情況嚴重,兒童福利局可代為受害兒童申請保護令,家事法院的法官為了保護兒童的安全有權中止或終止父母撫養孩子權利。知名律師鄧洪告誡說:「為人父母應當尊重孩子的人格和自尊心,善於用溝通和引導的方法教育孩子,粗暴的教育方式不僅會傷害孩子的身體,還會加深孩子和父母之間的隔閡,造成孩子的暴力性格,引發更多的問題。」
來源:城市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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