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家財萬貫,你也能在身後把財產留給子女。利用人壽保險、遺囑和其他工具,父母可確保在他們離世後子女不用為財務擔心。雖然很多家庭都不願談到錢和死,但是採取以下五措施並不費力:
一、首先可從遺囑著手。立遺囑最好有律師協助,內容應列出像房子、投資和傳家珍寶,如何分配給子女、其他親人和慈善組織。其他物品,例如家具、衣物和照片如何處理,可在另一封信內說明。遺囑可用來指派負責付清所有帳單和分配遺產的執行人。
二、接下來可考慮你的退休帳戶。確保子女獲得你退休帳戶存款的最簡單方法,就是把他們列為401(k)、個人退休帳戶(IRA)和羅斯個人退帳戶(Roth IRA)的受益人。記得受益人表格要含有最新資訊,因為若是帳戶和遺囑指定不同的受益人,帳戶的資訊有效。繼承IRA者根據年齡和預期壽命,必須從帳戶提領最低款項,且要為領出的錢付稅,羅斯IRA就不必付稅。
三、購買人壽保險。買人壽保險的宗旨是,若你有個三長兩短,依賴你生活的人沒有財務問題。但是很多父母投保時沒有算好,以至於錢用光的速度快過他們預期。夫妻應考慮房貸付款、大學費用、食物和其他開銷,同時估計子女需要多少錢來支付這些開銷,直到長大成人。
四、設立529帳戶。存在529帳戶的錢可以免稅,直到用來支付符合規定的大學開銷,所以這是把錢留給子女和孫輩的方法。父母或祖父母每年最多可為每名子女存入1萬4000元 (一對夫妻則為2萬8000元),再多就要繳贈予稅。當然子女付完大學費用後,帳戶裡的錢可能所剩無幾,不過他們也可選擇把錢留給自己的子女用在高等教育上。
五、留下可觀資產的父母和祖父母,可考慮成立信託。例如可撤銷生前信託(revocable living trust)不須經過認證,隨時可修改或取消。在這種安排下,信託擁有資產,而信託則由成立信託者控制,直到此人過世或病重失去能力。這時信託就交給可能是子女的受託人,由他來控制信託,動用信託的錢支付帳單,之後把資產分給家人。
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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