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這是因為加州眾議會的60號法案(Assembly Bill 60)——又稱《安全與負責任駕駛人法》(Safe and Responsible Drivers Act)——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福克斯新聞與一名居住在西沙加緬度的無證移民瑪麗亞·羅德里格斯(Maria Rodriguez)進行了交談。她計劃根據新頒行的法律申請駕照。
羅德里格斯說:“這是在加州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最好的事情。我們等待這一天已經好多好多年了。”
為了準備給所有這些新申請者提供服務,加州車管局已經聘請了大約900位新員工,並在加州各地開放了數個臨時性的辦公室。
加州車管局敦促所有合格的申請人提前開始準備他們申請駕照的考試。
當內華達州採納一個類似的法律時,大約有90%的無證移民沒有通過筆試。
據悉,無證移民在申請駕照時所經歷的步驟與其他人是一樣的。
他們需要通過筆試及視力檢查。如果兩者都通過,他們可進行路考。如果路考也通過,他們會得到一張駕照。但他們的駕照與其他人的駕照會略有不同。
在該駕照的正面會印有“聯邦限制適用”(Federal Limits Apply)。在其背面會印有:“此卡在正式聯邦用途中不予接受”。它的唯一用途是作為駕駛執照。
加州車管局認為,一個有駕照的駕駛人等同於一名較安全的駕駛人。
加州車管局發言人阿曼多·波泰羅(Armando Botello)說:“我們強烈認為,讓更多人得到駕照並經歷全部的申請過程,加州的道路會變得更為安全。”
非法移民辦駕照不認台灣護照
另據世界日報報導:根據加州2013年通過的AB60法桉,加州將從明年1月2日起,向非法移民發放駕照。7日,加州車管局(DMV)公佈了非法移民申請駕照需要提供的身分證明要求,其中一項即為護照,但在DMV所列的承認護照發放國別彥,兩岸三地有中國、香港和澳門,唯獨沒有台灣。那?來自台灣的非法移民如何獲得駕照?是否無法和其他國家非法移民享受同等對待?DMV沒有解釋為什?漏列台灣,但表示,還有很多其他文件可以用於申請。也不會影響合法入境的台灣人申請駕照。
7日,DMV公佈了非法移民申請駕照時需要提供的證件,首先是身分證明(proof of Identity),並且同時還需提供加州居住證明。身分證明證件中,外國護照是其中一項,DMV還列出了該部門承認的護照發放國家名單。但蹊蹺的是,名單彥兩岸三地包括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都分別列出,卻唯獨沒有中華民國護照。
DMV發言人Artemio Armenta沒有明確解釋為何漏列台灣,不過他說,DMV耗費了很多時間和各國的駐外機構討論,尤其是墨西哥等南美國家。不過護照並不是非法移民證明身分的唯一證件,即使中華民國護照不在列,DMV還有一個「次級審核材料」(secondary review)列表,非法移民可以提供列表中的各種證件,來證明自己的身分。這包括在外國時的投票證、含有姓名和生日的畢業證、結婚證、離婚證等,都可以用於證明身分並領取駕照。他強調,加州是全國唯一設立了次級審核材料的州,就是為了方便非法移民能更容易地領到駕照,保證每個合乎規定的非法移民都能拿到駕照。
而對於證明自己是加州居民,則可提供醫療賬單、水電賬單甚至教堂開的證明信等。
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組組長楊國添表示,得到消息後,經文處要求駐舊金山經文處向DMV詢問狀況,但DMV已經下班,無法聯勞。他表示,那個列表上並非獨漏台灣,還有很多國家沒有在列,但英國等先進國家卻赫然在列,所以經文處將向DMV詢問列出國家的標準是什?,並會在詢問後再做回應,目前不會就此事發表評論。
他還強調,這些證件和護照要求僅針對非法移民,合法入境的台灣商旅、學生等完全不受此影響,可憑藉合法證件申請駕照。
來源:http://www.mycalifornia.cn/huatinews_info.php?biao=huati1_news&bh=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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