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主題為:國稅局查稅過程The Examination (Audit) Process
國稅局會審查稅表以確認申報項目的正確性。 被選出進行審查的稅表不一定代表該納稅人申報出錯或不誠實。 事實上,有些納稅人的稅表經審查後獲得退稅,或是國稅局全盤接受不更動稅表。
絕大多數的納稅人準時正確地申報稅表並繳付稅款。 納稅人有權期望國稅局公正有效率地管理稅務,包括查證稅務是否正確申報及繳付,並且對於未能自願守法者採取執法行動。
國稅局用各種不同的方式選出要審查的稅表,其中包括:
1. 可能涉及濫用逃稅行為的人 — 有些稅表被選出進行審查是根據國稅局通過找出涉及濫用逃稅行為的舞弊者和參與者所獲得的情報。 例子包括來自“某甲”傳票所得到的資料,這些傳票由法院下令向舞弊者名單上的信用卡公司,往來的公司,參與者等發出,要求將資料轉給國稅局。
2. 電腦得分 — 有些稅表被選出審查是基於其電腦得分。 電腦程式給每一份稅表打“分數”。 判別函數系統 (DIF) 分數根據國稅局過去的相似稅表來評估變化的可能性。 未申報收入 DIF (UIDIF) 分數評估稅表有未申報收入的可能性。 國稅局人員過濾得分最高的稅表,選出其中一些稅表進行查核,並且找出這些稅表上最可能需要檢查的專案。
3. 大公司 — 國稅局每年審查許多大公司的稅表。
4. 資料比對 — 有些稅表受到查核,是因為來自雇主的 W-2 表或來自銀行的利息聲明 1099 表,與稅表上申報的收入不相符。
5. 連帶審查 — 當稅表涉其他納稅人的問題或有交易往來,例如業務夥伴或投資人時。
6. 其他 — 地區辦事處可能找出與當地合規方案有關的稅表進行審查。 這些方案需要較高管理層的核准,處理的領域如地方上的合規議案,報稅員或特定市場族群等。
審查可能以郵件或通過親自面談和檢查納稅人的資料記錄等方式進行。 面談可能在國稅局辦事處 (內勤查核) ,或在納稅人家中,營業地點,或是會計師辦公室 (外勤查核) 進行。 納稅人可以將面談內容錄音,前提是必須事先通知國稅局。 如果國稅局排定的面談時間,地點或方式不方便,納稅人可以要求更改,包括在納稅人搬遷或其業務資料記錄在他處的情況下改到另一個國稅局辦事處。
查核通知信函會告知需要哪些資料記錄。 納稅人可以代表自己,或由他人代表或陪同。 如果納稅人未到場,代理人必須出具適當的書面授權文件。 查核員將針對所提出的各項變更解釋原因。 多數納稅人同意這些變更,查核即到此結束。
來源: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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