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報報導一位台灣非法移民網友在網上求助,因為加州車管局(DMV)不認可中華民國護照作為身分證件,導致他無法申請駕照,10日,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組組長楊國添表示,台灣護照已經被DMV列入認可的護照,網友的問題可能是因為他滯美太久。律師鄧洪也聯繫州眾議員周本立。
楊國添表示,去年世界日報報導台灣護照不在認可的身分證明文件表中,駐舊金山經文處已經與DMV聯絡,並將台灣護照加了進去。但認可的台灣護照,必須是2009年12月28日以後頒發的護照,此前的護照不能被認可,所以持有此前頒發護照的非法移民,只能用其他證明資料來證明自己的身分。
他說,這位網友自稱已經滯美十年,護照肯定是2009年之前的,所以無法作為身分證明使用。
加州眾議員周本立的助理羅沛霆表示,此事已引起周本立注意。因為DMV承認的護照國別中,很多都承認2005年左右的,而台灣只承認2009年以後的,他認為這對於台灣非法移民申請者不公平,將會促請將台灣護照認可期再向前提。
但楊國添表示,DMV是按照各國開始使用晶片防偽護照的日期設定認可期限的,所以無法將台灣護照提前到2005年。不過其實台灣實施晶片護照是2008年,但不知為何DMV認定為2009年,他表示,將和舊金山經文處聯絡,就此事和DMV商議,讓台灣護照的認可期提前一年。
不過就算護照過期時間太長不被認可,也可以使用有照片和生日的畢業證、結婚證等辦理。
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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