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通訊社的最新統計數字,2014年共有3415人告別美國籍或綠卡,創下歷年來的最高紀錄。而今年第一季度這一數字仍在繼續攀升,高達1335人,較去年增長18%,創下同期歷史新高。迫於愈趨嚴苛的海外資產申報制度和繁瑣冗雜的稅務壓力,以及對母國未來發展前景的憧憬,也有華人加入這個行列。
例如,姜醫師夫婦舉家於20年前從上海移民來美,為了讓子女獲得較好的高等教育。他們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長,考取了美國中醫針灸執照,並在長島開辦了診所,十多年下來事業有成。眼看著子女已先後從大學畢業,而上海的雙親因年事已高,體弱多病,需要兒女服侍在旁。姜醫師夫婦下決心於2014年賣掉在長島的診所和住宅遷回上海,向美國駐上海領事館遞交了DS-4082,即當著美國領事的面宣誓放棄美國國籍。接下來,姜醫師要委託他們在美國的會計師申報國稅局8854表。下面詳細說明。
國稅局對三類棄籍申請人的審批會加以稽查:一、提出棄籍前五年個人稅年平均付稅額超過15萬1000元(2010年為14萬5000元,2014年增至15萬7000元);二、個人淨資產額超過200萬美元;三、資本利得超過68萬美元,包括已兌現和尚未兌現的房地產、股票投資等。
姜醫師因變賣長島的診所和住宅(假定過去五年中未住滿兩年),再加上海的投資出租屋和自住屋,市場資本利得已超出68萬美元,因此按照棄籍申請人的報稅狀態(1040 或1040 NR),對超出68萬美元的資本利得分別計算(15%、20%、23.8%、30%、33.8%),但稅法第877A條款出逃稅(Exit Tax)同時允許棄籍人延遲遞交第三類的「出逃稅」,直至延遲資產售出或棄籍人死亡,唯每年需繼續申報8854列明市場價。例如,姜醫師的診所和住房已於2014年出售,故必須以4797及D表申報並交稅,但上海未兌現的市場利得則可延遲,換句話說8854表中可先不交稅。
儘管投資移民、工作簽證和跨國公司簽證等技術移民申請者絡繹不絕,但像姜醫師夫婦這樣讓子女在美完成高等教育後全家返回中國,自己最終選擇在中國退休者也日漸增多。他們在美工作10年,已累計40個工作計點,棄籍後仍可享受美社安退休金。中美兩國政府在「肥咖」政策實施上的共識,甚至聯手協作加劇了來美者與離美者的循環趨勢。
一旦考慮放棄美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必須多加衡量棄籍之後會在稅法上產生哪些影響。棄籍者個人退休帳戶(IRA)以及其他遞延稅款帳戶的遞延收益按照普通稅率徵稅。不少夫婦為尋求省稅之道,選擇讓擁有資產的一方棄籍,保留外國人身分。但此舉在尚未諮詢稅務專家之前不可貿然行事,因為棄籍者的美國繼承人若從棄籍者那裡繼承資產(不論資產是否在美國)須繳納40%的稅款,且該遺產無法享受一般遺產稅525萬美元的免征額,並且將海外資產全部放在無美國納稅人身份的配偶名下,也可能會雞飛蛋打,有可能出現人財兩失的局面。
持綠卡不到八年者,可以不必受到棄籍稅的約束,站在稅務立場,不少持綠卡不及八年的有錢之士選擇放棄永久居留權,只讓名下沒有財產的配偶或子女擁有綠卡。不過若某一年度在美境內超過30天,且在當年前三年內入境加權平均183天或以上的棄卡者,仍需向美國納稅。因此,欲棄籍者應三思而後行。(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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