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30即將來臨,對於在海外有資產,股票及現金存款的很多華人來說,這是一個特別的日子,因為它是海外資產帳戶申報2015年的截止日!
未及時申報的處罰規定
若是故意不申報或者錯誤申報海外帳戶或資訊,可能會被處以$100,000或未正確申報帳戶50%餘額的罰款,以較高者為準。另外,還會被處以刑事責任!
需要申報的海外帳戶
1. 金融權益
(1)是申報者的代理人,代名人,律師,或是有其他權力代表申報者處分該帳戶的其他個人或機構;
(2)在一個公司中擁有超過50%的權益;
(3)在一個合夥制機構中擁有超過50%的合夥人份額;
(4)信託或其它特定情況機構.
如果您的海外帳戶是和親屬或朋友共同持有,只要您所擁有的金融權益達到FBAR的申報規定,您也需要申報相應帳戶資訊。
2. 簽字權
簽字權是個人直接通過書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指示海外銀行或金融機構處分相應海外帳戶資產的權力。
3. 例外:特定夫妻聯名帳戶
1、該配偶應申報的所有海外帳戶均為夫妻共同持有;
2、FBAR申報者已按照規定完成了電子申報;並且
3、申報者完成114a表格並且配偶已簽字授權。
否則,配偶雙方都需要單獨進行海外賬戶申報;除此之外,雙方均需申報夫妻聯名賬戶中的全部金額,而不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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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海外資產FBAR申報了,下一步就是規劃如何提前10年退休!最新退休融資計劃簡單的說是用別人的錢做槓桿,使自己的資產倍增。
來源:美國華裔教授專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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