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此前公布的一項移民行政令中的I-601A豁免(俗稱白卡豁免),是專門造福非法入境而沒有I-94入境卡、但是有公民直系親屬的申請人,可以在境內獲批准後再出境申辦移民簽證。偷渡入美的林先生不久前在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通過移民面談,並成功返美取得綠卡;無證移民林女士的申請也於日前獲批,目前等待去廣州美領館面談。
福州籍的林先生於2001年從墨西哥偷渡進入加州,2005年與公民妻子結婚,育有三個孩子。他表示,去年9月他的I-601A申請獲批,國務院安排他於今年1月5日到廣州的美國領事館面談。去年12月19日回到中國後,林先生馬不停蹄地準備面試材料,雖然時間有些緊,他先到移民局認可的醫院體檢,一周後拿到報告,還獲取在中國期間的無犯罪證明,還要辦身分證以及其他證明文件。
林先生建議,在廣州美領館面談的重點是申請人如何偷渡進入美國,包括方式、費用、時長、是否自願等,面試大約用了15分鐘。他提醒,一定要帶上在美國的報稅單,很有說服力。「回到美國後15天,我就收到了綠卡。」
來自福建的林女士於2008年從墨西哥偷渡入美,之後結識了丈夫。她得知總統頒布的移民新政令後,立即聘請律師辦理,很快遞交了I-601A豁免申請,之後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I-601A豁免申請日前已獲批,待廣州美領館的面試時間出爐,就啟程回國。
移民律師王君宇表示,非法入境者若想調整身分,即使有公民配偶或父母為其擔保,也必須出境在境外面談,無法在境內調整身分。歐巴馬於2013年的該項行政令,允許這類移民在美國境內申請I-601A豁免並等待結果,如果申請獲得通過,再出境調整身分。不過,很多偷渡來美的無證移民,往往選擇申請政治庇護,如果政庇上庭後輸掉,就會獲得遞解令,這樣即使日後與美國公民結婚,也不能申請I-601A豁免。
據悉,該項政令只限於美國公民的配偶、未婚且21歲以下的子女以及21歲以上公民的父母,需要充分證明申請人的離開會對配偶、子女或父母造成生活上、身體上、精神上、情緒上等的嚴重困難。如果去年11月的總統移民行政令實施,I-601A的受益人群還將擴大。
圖文來源:http://www.worldjournal.com/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