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參眾議會為進一步協助商家符合美國殘障法規定,分別通過法案提供金錢和法律支援。州議會三年前已經立法保障商家免受不肖律師藉機敲詐,如今更提供抵稅和貸款援助鼓勵商家守法。
南加州2010年爆發不肖律師發信威脅旅館、餐廳和其他小商家,如不付錢和解就要控告。其實商家可能只要花幾百元就可改善殘障設施,卻因受威脅白花三、五千元打發律師,結果問題還是沒改善。
為杜絕這種歪風,現已卸任的庫卡蒙加牧場(Rancho Cucamonga)共和黨州參議員達頓(Bob Dutton)和當時州參議會議長史坦堡(Darrell Steinberg)聯合提出SB1186,禁止律師再以觸犯美國殘障法為由發出花錢消災威脅信,並規定必須給商家至少30天時間改善缺失。如逾期仍我行我素,才能提出控告。SB1186獲兩黨壓倒性支持通過,並由布朗州長於2010年9月簽署立即生效。
由於SB1186規定,如商家在收到投訴通知兩個月內作出改進措施,即使日後敗訴賠償將可大幅減少。加州殘障人權利協進會(Californians for Disability Rights)擔心業者有恃無恐,作一些表面功夫敷衍了事,實則對殘障者投訴置之不理,從而損害殘障者權益,州議員因此設法提供商家主動改進誘因。
繼任達頓席位的河濱(Riverside)民主黨州參議員羅斯(Richard Roth)提出SB251,把SB1186的30天期限拆成兩部分。改善缺乏標示期限減為15天,其他缺失改善期限則延為90天。此外新法還提供商家訓練和協助遵行美國殘障法,包括改進措施可獲5000元以下抵稅優惠。加州參議會3日全票通過SB251,送請州眾議會審議。州眾議會則在2日通過AB1230,提供商家貸款以遵守美國殘障法,全案送請交州參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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