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綠卡者問:
最近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放水,我終於在月初及時提交了調整身份申請(I-485),可是世事難料,沒有想到兩周以後我就被解雇了,剛好拿到調整身分的收據。幸好我自己準備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不知道我被解雇後會產生什麼影響。我把我的問題列出來,希望律師給建議。
一、我被解雇後,是否會對我的調整身分申請有影響?我是否還是合法待在美國?
二、要是我還需要工作簽證H1-B工作,要馬上找到下家才可以,可惜我也不是隨便都能找到工作,還是會出現時間空隙,如果我一兩個月後找到工作,是否因為這個空隙對我的調整身分不利?
三、現在我所在城市的工作很不樂觀,估計我只有搬家才能找新的工作,而我的調整身分申請是我自己準備的,一旦搬家,估計就會涉及不同地方的移民局辦公室處理我的案件,是否容易出錯?尤其我更新地址,要是沒有及時收到補充材料要求(RFE),當成我放棄我的申請,那就麻煩大了。
四、我是否現在還不能告訴移民局,我已經失業、申請失業救濟什麼的?
五、老婆現在懷孕,小孩還有幾個月才出生,可是我的健康保險很快就會被終止,我是否也不能申請白卡(Medcaid)什麼的?要是沒有保險生孩子,花費也不小,希望自己多省錢,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現新的問題,壓力好大。
鄭毅律師主答:
一、你被解雇後,之前的H-1B身分就視為失效了。但因為之前雇主為你申請的I-140是基於將來的工作機會(future job offer)而不是目前的工作,那麼只要你的前雇主不撤回I-140申請,那你仍可以I-485待批的身分合法居留在美國。另外,如果您在提交調整身分申請的時候同時遞交了工作許可的申請,那麼在你獲批工作許可,且調整身分申請超過180天之後,你也可以用工作許可為其他雇主工作(前提是必須相同或相似領域及職位)。但如果你的前雇主撤回你的I-140申請,那你的I-485調整身分申請也將會被移民局終止並拒絕,屆時你將無法在美國合法居留。
二、雖然如之前所說,你可以選擇用工作許可為其他雇主工作,但還是建議你盡快找到新雇主,然後申請新的H-1B,可以保證你在美國合法的非移民身分。但如果只有工作許可,萬一前雇主撤回I-140或你的I-485被拒,您將馬上失去在美合法居留的身分。但只要之前的I-140沒有撤回,那麼更換雇主的空隙不會對調整身分造成影響。
三、轉換地址的問題,請注意兩點:一是搬家後及時通知移民局(可在網上更換地址或郵寄AR-11表格),二是如果你有聘請律師處理你的案子,那麼移民局的所有通知都會寄給律師一份,你應該和律師保持密切聯系。
四,失業救濟等都不是向移民局申請。你是否符合資格申請有關的救濟和補助,請向有關部門打聽。如果你符合申請失業金等條件,你可以選擇去申請,找到工作後可以取消。但請注意,獲得某些政府福利會被認為可能成為公眾負擔而影響調整身分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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