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DMV推出新規定,自7月1日起,凡是首次申請加州駕照或者身份證(ID)的申請人,將被要求提供DMV至少兩種加州居住證明文件。
依照Assembly Bill 1465,所有首次申請加州駕照或者身份證的申請人,包括商業駕照、摩托車駕照以及C類駕照。該規定並不適用於申請更新、補辦駕照或者申請變更先有駕照、身份證信息的申請人
DMV可以接受的加州居住文件證明包括:
租賃與承租雙方簽字的租賃合約文件
加州住房的產權文件
房屋信貸賬單
家庭水電瓦斯等賬單(包括手機賬單)
醫療文件
員工證明文件
詳情請諮詢加州DMV辦公室,或參考以下鏈接
https://www.dmv.ca.gov/portal/dmv/detail/pubs/newsrel/newsrel16/2016_14
來源:TheHouse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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