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的房產上通常是沒有收益人的,如不幸意外過世,由誰繼承?
解決的方案是要做一個生前信託,一旦有意外,生前信託的條款裡面指名了誰為受益人,這就避免了費時、費錢的法庭認證的程序。
2.買房時,用公司的名義還是個人名義去買房?
公司和個人買房的區別在於,如果是用公司來買房,責任就限定在公司裡面,不會跟個人其他資產交割在一起。如果有兩棟房產你都放到一個有限責任公司,你其實是把這個責任並在了一起,並沒有達到分割這個責任的目的。
如果在美國投資很多棟房產,如果每一棟房產都放到一個公司的名下,整個公司成立的費用,報稅的費用和申報的手續就變得十分的複雜,同時如果房子是自住,你用公司的名義去買房就丟掉了25萬免稅的額度,所以是不是適合用公司買,還是用個人買,要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而定。
3.能否用孩子的名義購買呢?
首先要考慮孩子的年齡,沒有超過18歲,是沒有簽字的權利的,房產證上不會出現孩子的名字。其次,如果孩子過了18歲,還需要考慮不穩定其他因素,比如喜歡冒險,婚姻問題,或將來去創業有可能出現的債務問題等。
如何解決?可以設立一個信託,由信託來持有這個財產,孩子不管是因為債權債務,因為訴訟或者婚變,可能都不會有這個問題。但是具體是不是應該設立這麼一個信託,也要根據自己家裡面的經濟情況、家庭的人口狀況、具體的婚姻的狀況綜合來考慮。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