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對於自己的職務角色, 內容與工作要求都相當清楚. 然而這樣的認知在所有職場關係上是最基本的. 往往有雇主為了佔取自己的利益而利用職務編配來避免支付其員工所應得的加班費. 您有可能是錯誤職務編制的員工之一嗎? 您被編制為獨立承包人(自雇)卻不清楚其中含義嗎? 您所領取的薪資和理嗎? 您知道加州有最低基本工資$8塊錢的規定嗎? 您的雇主有依法提供您合理的用餐與休息時間嗎? 公平勞工基準法與加州勞工法規基本上將員工編制為以下兩個範疇:
豁免與非豁免. 所謂的豁免員工指的是高級主管, 行政主管與經理人員, 這些都是年薪制員工沒有加班費. 這些員工具有明確的職務內容, 並且其職務與員工管理, 聘用與開除的決策權, 以及公司行政架構的控制權密不可分. 以上的”豁免”釋義是最常被雇主蓄意用來編制員工職務以避免支付加班費的常見手法.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勞工法規細節, 爭取自己的勞工權益並且向雇主訴請賠償, 請連結至方明之律師事務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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