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志敏律師:復議"境外金融賬戶自願披露計劃"
理財
時間:12/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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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納稅人在2010-2014 加入了OVDP 或 OVDI(“境外金融賬戶自願披露計劃”),並支付了20-27.5%%的罰款,我提供你免費的案件審查,如果你有資格獲得新的5%的罰款。我也提供你免費的和沒有你的成本支付的服務計劃, 我給你獲得退款。如果我失敗了,你沒有欠我法律訴訟費。如果我成功了,我取退款的百分比。截至本週一,我剛剛得到1,500,000美元的退款回來了. 此納稅人在2012年加入了OVDP. 我也簽了一個在2010年支付了1,200,000美元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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