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明勝律師事務所 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L-1簽證

法律 時間:05/06/2011 瀏覽: 846
L-1簽證是一種美國政府簽發給已在美國成立分公司或總公司的海外公司經理級管理人員的非移民簽證。基本要求如下:
1. 在美國成立分公司或總公司,到位資金要求3-10萬美元,資金來源必須是公司,不能以個人名義。
2. 受益人必須在海外公司擔任經理級以上的職務超過一年,調派美國後須擔任高級管理人員,開展美國公司的業務。

L-1簽證要求美國公司以及海外公司均需要提供文件。美國公司提供的文件包括:公司的營業執照,章程,海外公司匯款至美國公司作為啟動資金的匯款證明以及美國公司收到該筆款項的證明,報稅文件,公司結構圖,照片等;海外公司提供的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產負債表,公司結構圖,照片等。除此以外,受益人還要提供文件證明個人情況,如:工作證明,職務調派證明,學歷證明,護照等等。

上述文件準備妥當後,由美國公司向移民局提出L-1申請(I-129),若選擇快速審批途徑,在提交申請約2周內就能獲得批準。受益人收到L-1批準書原件後(Approval Notice), 就可與海外領事館聯系,約面談時間。面談過程十分重要,受益人必須在面談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對海外公司以及美國公司的一切細節了如指掌,移民官會針對海外公司規模,美國公司成立情況,受益人在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別擔任的職務,在美國如何開展業務等問題進行提問,受益人除了要準確回答移民官的問題外,還必須提供相應的文件予以證明。若移民官對該案件有問題,還要補件,受益人要按照移民官要求補充材料,再約面談時間。若面談通過,海外領事館會向受益人發出L-1簽證,受益人以及其配偶、未滿21歲的子女可以L-2身份共同赴美。

L-1簽證的持有人是已在美國成立分公司或總公司的海外公司經理級管理人員。L-1簽證的有效期共為7年,第一次簽證為1年, 期滿後可以延期。如有任何關於L-1 簽證的問題,歡迎致電華明勝律師事務所 ,我們會為你作免費的評估。電話: (626)282-6868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打開微信,使用 “掃描QR Code” 即可將網頁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親愛的商家負責人:貴公司需要新聞發布的平台嗎?華人工商新聞網為您提供24小時的中英文訊息平台,無論是新品上市的促銷快訊、社區活動、消費情報、專欄寫作...都歡迎您與我們聯繫。請電(626)280-8588,獲得更完整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