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投資的人,可能聽說過遺產房很便宜,是很好的投資方式。這種說法不錯,但有些問題是普通人不了解的。法學教授郝琦律師(Kathy Hao)表示,人過世以後留下遺產,包括房屋,如果沒有信託,就要通過法院來處理。很多情況下,後人對前人留下的東西不感興趣,就想盡快處理把錢先拿到手。這種情況下,價錢就會比市價要低。如果有競爭的話,法院會介入監督法庭競標。因價錢好,吸引了很多的投資人,新手就很有可能遇到一些預想不到的問題。
郝琦律師把在執業中碰到的問題簡述如下:
1.時間很可能拖很久。遺產一旦由法院監督處理,過程就會繁瑣、複雜。各方都可能需要多次出庭,才能對某項資產的處理得到法院認可。因為時間上的耽誤,也會失去其他機會,很多客人只好啞巴吃黃蓮。
2.錢財損失。遺產房多數情況下是現金買賣。很多客人得標,交了定金,但是拿不到貸款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買這棟遺產房。有的客人信譽很好,拿到銀行貸款意向書,認為貸款沒有問題,積極參與遺產房的買賣競標。但不了解遺產房基本要求是,無條件現狀買賣,現金交易。
矛盾的是,銀行貸款的先決條件要求房子要符合貸款條件,比如估價檢驗等等。如果客人最終不能按時貸到款,對方就很可能去法院請速撤銷這筆買賣,結果會不堪設想。對方首先會要求扣留定金,如果此房賣的價錢低於原價,對方還會索取差價損失。常常有客人被對方要求賠償10萬以上的損失。這種情況下,就最好請律師來解決。
郝琦律師電話626-798-9999或626-432-5458,網站www.kathyhaolawoffic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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