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喬登聯合律師事務所幫您爭取員工應有的權益
法律
時間:08/0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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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喬登聯合律師事務所,專精勞工法和商業法。有30年辦案經驗。戴喬登律師指出,這幾年處理勞資糾紛案件過程中。發現有些華人員工害怕被解僱,不僅受挨駡受氣不作聲,並且長期超時,被老闆扣加班費也不敢作聲。往往到被老闆正式通知解僱即炒魷魚後才請律師控吿老闆。如有位員工月工資$2000.00 。平時常常不能準時下班,老闆也從不給加班費。因為家庭困難該員工向老闆申請星期六上班8小時,老闆同意其上班,但工資按當時加州最低工資8美元計算,工作內容和平時相同。這明顯是違反勞工法的。因為該員工月工資$2000.00,每小時工資是$11.53。因為星期六加班內容和平時相同,所以要毎小時基本工資按$11.53 X 1x1.5 倍計算。這才是該員工的合法工資。該員工又問,加班是我自己要求的,每小時$8.00 是我自己同意的,還能告嗎?因為員工是在不懂法律,迫於解決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同悥的。老闆在仼何情況下都應該按聯幫政府和加州勞工法發員工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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