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笑霞律師 提醒即時轉換綠卡身分
移民
時間:12/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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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笑霞律師提醒持有臨時綠卡的新移民及其親屬,請在日曆上清楚標明臨時綠卡的到期日。臨時綠卡有效期為兩年,通常應該在到期前三個月就提出申請,轉換成永久綠卡。
有位湯女士曾至王笑霞律師事務所諮詢,她曾在臨時綠卡到期半年前收到移民局來函提醒轉換永久綠卡,但湯女士由於生活忙碌,沒有即時處理,結果綠卡過期五個月後她又收到移民局的信,通知她因為綠卡過期,加上又沒有提出申請,現已中止她的居留權,並且通知移民法庭要將其遞解出境。
以往,移民局對於臨時綠卡過期忘記轉換永久綠卡的人,並沒有很嚴格的規定,只要理由正當充足,即使綠卡過期,仍可以向移民局申訴。可是,自2009年10月開始,移民局嚴格規定,如果沒有在臨時綠卡到期前申請轉換永久綠卡,違規者的綠卡將被取消,還會面臨被移民庭遞解出境的危險。因此,王笑霞奉勸所有臨時綠卡持有人,最好在月曆上明顯標出綠卡到期日,並在前兩三個月就有預警標記,以免錯過時效,費時又費錢。
王笑霞律師精辦移民、各項簽證,有15年經驗,專業負責,口碑佳,成功率高。任何移民問題,歡迎諮詢。電話:510-791-0232,電郵:tricia@wangslaw.com,地址:39159 Paseo Padre Pkwy, #205, Fremont, CA 94538。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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