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笑霞律師精辦各類移民案件

移民 時間:04/11/2012 瀏覽: 2074
有些人在申請移民簽證、綠卡或公民時,對自己的情況以及移民表格瞭解不清,雖然遇到不的問題,卻不願意花錢向律師諮詢,請律師代辦,自己胡亂填表申請。結果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因小失大,不往往把案子辦砸了。浪費申請費不說,還走許多冤枉路,耗時費事。

有位台灣來的林女士,她的大姐是美國公民,十多年前替她申請綠卡。在等待排期時,林女士的先生拿到H1B簽證來美工作。林女士及三個兒女也以眷屬身份持H4簽證隨夫一起來美。去年年初 ,她收到美國簽證中心通知,告她綠卡排期快到了,下一個步驟就是須上網付簽證手續費,每人404美元以及經濟擔保手續費88美 元。信上還說,美國簽證中心收到費用後就會安排林女士全家去台灣的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林女士很謹慎,在繳費前慕名到王笑霞律師諮詢。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們一家因為有H1及H4的身份,可以直接在美國遞I-485表申請調整身份,根本不須回台面談。如果她不是事先找王笑律師諮詢,光是簽證手續費就是2000多美元,再加上4000多美元的機票錢,總共 6000多美元就泡湯了。除了經濟的損失,很返台美,大人會耽誤工作,小孩會耽誤學業真是勞命傷財。而今,他們全家已順利拿到綠卡,林女土對王律師自是感激不已。

另有位美國公民王先生,自己替太太辦綠卡。由於文件遞交不全,收到移民局的補件通知,才找到王律師諮詢。細問之下才知道,尤由王太太在結婚前已為逾期居留沒有身份,為此王先生在申請綠卡時還繳了1000美元罰款。這完全是不必繳的冤枉錢,因為王先生不知道,公民辦配偶移民,不論身份合法與否,都不必繳罰款。王先生諮詢後才長了經驗,如果先詢王律師,就不會付冤枉錢。

王笑霞律師專業負責,有 15年以上辦案經驗,竭誠辦案。她歡迎致電諮詢。首次諮詢,尚有優惠。電話:510-791-0232,電郵:tricia@wangslaw.com。

資料來源 : 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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