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事務所專辦房東房客租賃糾紛

法律 時間:11/08/2010 瀏覽: 3899
房東不慎遇上住「霸王屋」的惡房客,來了就不走,房租不付,還把房子糟蹋得一塌糊塗,反而還要承擔水電費、垃圾費、管理費等開支。諸多苦衷,一言難盡。怎麼辦?房東既不能隨意進入房客的租屋,也不可用強制手段逼租。唯一之途,就是趕緊訴諸法律,申請趨逐令(Eviction)。

加州法律規定房東要想結束與房客的租約必須根據理由送出各類書面通知,其中較為普遍的是:3天、30天通知。這些通知書看起來簡單,由於它是之後法律訴訟的基礎,所以小小疏忽,可能讓訴訟之路又從起點開始多走一次。耗時費力,增加損失。而且通知書一定要由第三方出面。最好由律師出面,請專業信使送達。

在寫給房客的通知前最好先弄清和房客所定合約的每一個細節,具體的情況可能會有不同。最常用就是適用於不交租金的房客的3天通知。此項通知要求注明房屋地址,所有簽約房客的姓名及所欠租金總數,房客在收到通知的3天內必須聯絡房東,用郵寄、當面交款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付款。任何一種付款方式都要清楚地寫明收款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有租屋管制的城市要在通知中加上該城市的租屋管制部門的地址和電話。

如果房客並不回應,那麼就可以去所在縣的高等法院遞送訴狀,等候開庭日期。如房客自覺理虧不回應,那麼就可以在一周內拿到「驅逐令」。如果此房客仍舊磨磨蹭蹭,就可以請法警 (Sheriff Dept)強制執行,由武裝法警出面,那麼一定能趕走這位「霸王」房客。

如需填寫一份由律師簽署的、符合法律要求的3天通知,並且由專人送達。或辦理申請驅趕房客的法律文件,以及關於房東、房客糾紛等法律服務。請洽詢加州事務所,電話650-401-6160或408-898-4437。加州事務所專辦各類房東房客租賃糾紛,趨趕違約房客,由專業律師把關,保證完整無誤的法律文件和手續。而且收費公允,全程服務,保證滿意。公司地址:851 Burlway Road,#103,Burlingame,CA 94010。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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