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佐望律師事務所談遺囑與生前信託
法律
時間:07/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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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遺囑會怎樣?一個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去世,分配財產的需求仍然存在。美國各州都有自己的關於如何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處理遺產的法律(Interstate Succession Laws)。在加州,如果一名男子去世後留下妻子和一個孩子,每人各獲50%的財產。如果留下妻子和一名以上的子女,那麼妻子獲得三分之一,孩子們獲得三分之二。如果沒有繼承人,那麼財產歸屬加州政府。大多數人傾向於根據本人意願分配資產,而並不想把這個問題留給專斷的法律。訂立遺囑可以保證立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處理財產。
遺囑有那些弱點?雖然遺囑允許個人隨意地處理資產,卻會產生一些不利結果。隱私的缺乏。一個人去世時,遺囑會交由法庭處理,該程式叫做遺囑驗證(Probating)。 在債務償還後,剩餘的財產按順序分配。這是一個法律程式,遺囑的內容成容公開資訊。任何希望檢查法庭文件的人都可以看到立遺囑人欠下的債務及留下的財產。 遺囑驗證的過程由於是法庭程式,非常漫長,甚至需要幾年才能完成。這種延誤會阻止繼承人的權益。如果這個程式十分拖遝,繼承人可能在這個期間去世而永遠享用不到他們應得的財產。作為法律程式,遺囑認證會產生不少費用。除支付遺囑執行人的服務費,遺囑驗證的過程複雜,還可能需要會計師、 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的參與。
有沒有可以克服遺囑弱點的方式?對付遺囑弱點的解決方案在於一個被稱為生前信託(Living Trust)的文件。通過使用生前信託,想分配遺產的個人可以在信託中指定被分配的財產,以及由誰來獲得這些財產。與遺囑不同,生前信託並不指定遺產執行人,而是由受託人 (Ttrustee)來掌管信託的財產。受託人可以是個人或公司。創立信託的人可以指定他的朋友為受託人,該朋友可以免費提供信託服務。作為受託人的個人或公司也可以根據與創立信託者的協定收取服務費。生前信託的好處是,遺囑的三個劣勢都被削弱或消除。因為信託可以不公開,不經過法律程式地處理資產,資產的性質與內容都不被公眾所知。信託一般並不要求進入法律程式(雖然有些情況下是必要的,比如遺產被牽扯進訴訟中時),受託人經常可以迅速地把財產移交給繼承人。財產可以迅速地轉移,分配信託財產的花費可以大大低於遺囑認證。
每個人對財務及法律事務的需要都是不同的。本文僅提供一般資訊,不應被視為涉及法律,財務或其他方面的建議。讀者應該在作出重要的財務,法律,或遺產規劃決定時諮詢財務專家,律師,及會計師。
本文的英文版及中文譯本均受著作權保護。作者:Robert L. Liu (劉立偉律師),翻譯:Yingying Chen (陳瑩瑩律師)。作者及譯者均系Law Offices of John A. Kithas (紀佐望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歡迎來電諮詢:415-788-8100。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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