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是指求孕媽媽在完全喪失生育功能,或者由於其他身體或個人原因而不適合懷孕的前提下,將其卵子(或通過捐卵得來的卵子)與丈夫的精子(或通過捐精得來的精子)結合成受精卵,借助另一位女性的子宮來完成妊娠、順利生產的行為。
代孕的兩種方式:傳統代孕與妊娠代孕
傳統代孕
代孕母捐贈自己的卵子。求孕父親或捐贈者提供精子來使卵子在子宮內受精,繼而生成一個胎兒。代孕母孕育胚胎和且與寶寶有遺傳基因聯繫。
妊娠代孕
求孕父母先創造胚胎(一般是在專業的生殖科醫生的診所通過試管嬰兒技術受精),然後再將胚胎轉移到代孕母體內,由代孕母孕育孩子,但是代孕母與胎兒不存在遺傳基因的聯繫,精子或卵子可以由求孕父親或求孕母親提供。現在所進行的代孕,絕大部分是妊娠代孕。
代孕安全嗎?
1 試管嬰兒的成功率最高
懷孕通常有三種受孕方式:自然懷孕、人工授精懷孕和試管嬰兒懷孕。很多人覺得“試管”嬰兒的成功率會非常低。其實,自然懷孕的機率是15%—20%,人工授精(AI)的成功率與自然懷孕基本相當,約為20%左右。而美國大多數試管嬰兒(IVF)醫院的成功率為70%左右,有些技術好的醫院甚至能達到80%。因此,試管嬰兒是這三種懷孕形式當中成功機率最高的。(當然,要得出一個準確的成功率,還要分年齡段,還要分手術階段。“試管嬰兒”對男性精子的要求並不高,卻對女性生殖環境要求比較高。)
2 受精卵的基因不會因代孕而改變
常常有人擔心,受精卵由代孕母孕育,會造成基因改變,從而影響到胎兒血統的純正性。然而,我們都知道“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科學道理,一粒黃瓜種子不會因為生長土壤的不同而結出一顆豆子,一顆豆子也不會因為生長土壤的不同而結出一根黃瓜。同樣的道理,代孕是把求孕父母培養成的胚胎移植到代孕母的子宮,由代孕母的子宮提供營養直至嬰兒出生的過程。因此,孩子的遺傳基因和血緣關係完全遺傳自求孕父母,與代孕母沒有任何基因和血緣的關係。代孕母所提供的僅僅是一個受孕胚胎髮育生長的生理環境,就好像提供了土壤給一顆種子一樣,土壤無法決定種子會結出不一樣的果實。
3 基因篩查可以有效排除遺傳疾病,保證優生優育
每個家庭都希望擁有一個健康可愛的孩子,然而在自然懷孕生產的過程中,總會有極少數的胎兒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產生畸形。這樣的孩子出生以後,將給家庭帶來長久的困擾和痛苦。而試管嬰兒的胚胎,在移植之前必須做胚胎的基因檢測,因此在初始階段就可以將發育不正常的胚胎,包括帶有遺傳基因缺陷的胚胎予以排除。胚胎基因檢測技術結合代孕,可以大大提高生出健康嬰兒的機率,從而保證優生優育。
4 代孕可以選擇嬰兒性別和胎兒數量
只有一個獨生子女的父母,或有多個性別相同的孩子的父母,他們常常想多生一個或幾個男孩或女孩來平衡家庭孩子的性別比例。通過胚胎基因檢測技術和代孕植入手術,可以選擇嬰兒的性別和數量,如雙胞胎、龍鳳胎,甚至多胞胎。因此,代孕可以讓求孕父母擁有自己夢想的孩子。
因此,“試管嬰兒”和代孕的結合,是一種非常安全並且高效的能實現求孕夫婦擁有自己的孩子夢想的途徑。
在美國通過代孕出生的嬰兒具有美國國籍
根據美國的憲法規定,凡是出生在美國領土的新生兒都自然地具有美國國籍。因此,不論求孕父母的國籍和移民身份是什麼,通過代孕出生的孩子,一旦出生就自動擁有美國國籍。
代孕在法律和倫理上的爭議
不孕症深深地困擾著一部分不幸的家庭,進而影響到夫妻的關係和他們的生活品質,並可能衍生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而代孕是當女方無法懷孕分娩時,不孕夫婦能夠得到有血緣的子女的唯一方式。但是,由於代孕把傳統的的生(基因、因)、育(孕育)、養(養育)合一的生殖方式分解開來,由於基因母親、孕育母親、養育母親的分離,因而出現了究竟誰才是“母親”的的法律與倫理問題。
美國各州對代孕的規定大致分為8 種:
首都華盛頓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C) :完全禁止代孕行為或者合同;
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 ):法律沒有禁止,但代孕協議不受法律保護,準父母必須以領養方式得到孩子撫養權;
加州(California)、伊利諾伊州(Illinois)、內華達州(Nevada):判例法允許代孕且對代孕合同有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加以約束;
亞利桑那州(Arizona )、印第安納州( Indiana)、內布拉斯加州(Nebraska )、紐約州(New York )、密歇根州( Michigan):法律稱代孕協議無效;
弗羅里達州(Florida )、新罕布什爾州(New Hampshir e )、華盛頓州(Washington )、猶他州( Utah )、弗吉尼亞州(Virginia ):需要符合一定條件,代孕合同才有效;
阿肯色州(Arkansas )、康涅狄格州( Connecticut )、愛荷華州( Iowa )、北達科他州( North Dakota )、田納西州( Tennessee )和懷俄明州( Wyoming ):允許代孕合同存在,有法規明文規定但細節不足;
俄亥俄州(Ohio )、馬薩諸塞州( Massachusetts )、馬里蘭州( Maryland )、新澤西州( New Jersey )、賓夕法尼亞州( Pennsylvania )和南卡羅來納州( South Carolina ):沒有明文規定允許或不允許代孕;
科羅拉多州(Colorado)、佐治亞州(Georgia)、明尼蘇達州(Minnesota)、北卡羅來納州(NorthCarolina):既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也沒有相關案件的判例。
美國代孕的歷史與現狀
代孕,人類社會其實古已有之,根據《聖經·創世紀》記載,亞伯拉罕(Abraham)和他的妻子撒拉(Sarah)就是通過撒拉的侍女夏甲(Hagar)代孕,才生下了他們的孩子伊什梅爾(Ismael);而中文裡面也早有“借腹生子”這一詞語。
美國首例代孕合同出現於 1976年,當時,美國的一位名叫諾埃爾·基恩(Noel Keane )的律師起草了一份關於求孕父母與代孕母的法律協議。隨後,他創辦了試管中心,每年安排數百位代孕母幫助求孕父母進行代孕。
自此以後,美國的代孕產業發展迅速,並誕生了商業性運作的代孕機構、IVF試管嬰兒中心、代孕母、試管嬰兒婦產科、試管嬰兒新生兒護理,及專業的生殖法律服務等一系列的產業鏈。到了1970年代末期,美國就有超過3萬5千個嬰兒是通過代孕生育的。經過近40年的發展,美國合理、合法、合規的代孕操作流程以及社會輿論接受程度之高,已遠遠超越其他國家。從堂堂的美國參議員到眾人矚目的好萊塢明星,尋求代孕服務的社會名人比比皆是。例如,奧斯卡影后Nicole Kidman(妮可·基德曼),好萊塢一線巨星Tom Cruise(湯姆·克魯茲)的前任太太-- Katie Holmes (凱蒂)都是選擇了代孕服務。同時歐洲、亞洲,包括中國兩岸三地的大陸、台灣和香港,赴美尋求代孕的客戶也越來越多。2010年7月,香港地產界富商李兆基長子李家 傑在美國經代孕產子,一舉誕下三胞胎,使得赴美代孕這一現象才得到了大眾的廣泛關注。而短短幾年之間,中國大陸各個領域的成功人士,名流富商,紛紛前來美國,尋求代孕,很多人已經成功的帶著他們的美籍新生兒(其中很多還是中外混血寶寶)回到了國內。
加州代孕高度發達
美國加州針對代孕有一套固定的法務和醫務處理流程,而且所有的手續對任何國籍、種族、膚色、性取向和宗教信仰的人士都是一視同仁。加州的代理孕母一旦懷孕穩定後,律師就會將代孕合同遞交加州法院備案,並且會要求法院根據合同,據此判定求孕父母是胎兒的法定父母親;代孕母與孩子無任何父母子女親子關係,將來也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關係。這意味著,在孩子出生前,求孕父母作為試管嬰兒的父母的法律地位就已經被法院認可,從而保證了他們父母親子權的不可動搖性。在孩子出生以後,加州政府出具的出生證上明確記載的父母也是求孕父母的姓名,代孕母親的名字絕對不會出現;並且根據規定,所有代孕的法律文件將予以封存,不向社會公開,因此求孕父母和孩子的隱私權得到法律的絕對保護。
在加州如何尋求代孕
美國有嚴格的輔助生殖醫療法律規定,所有的輔助生殖醫療服務必須嚴格按照簽署的法律合同流程執行。美國法律規定,代孕或捐卵、捐精服務,必須要有律師(法律流程)、中介公司(代孕/捐卵全程安排)和IVF機構(生殖醫生)共同參與,各個機構各司其職,合力實現求孕父母生子願望,因此,在美國代孕具有全面的法律保障。
1 確定律師
由於代孕是高度合同化、法制化的流程,各方提供的服務完全基於相關合同的安排,因此求孕父母首先要確定代表自己的律師,將自己的意願及要求詳細的告知律師,以得到律師的專業協助。求孕父母的代理律師與代孕機構的律師將協調工作,擬定求孕父母與代孕母的代孕合同,保護雙方各自的權益,並監控代孕的整個過程,以保證整個過程的順暢、合法。將代孕合同遞交加州法院備案,並且會要求法院根據合同,據此判定求孕父母是胎兒的法定父母親,確保孩子與求孕父母的親子關係;審核醫療保險合同,監督整個懷孕和生產過程,確保一旦發生意外,求孕父母不會承擔超出合同規定以外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孩子出生後,醫院能夠按照法院的命令將孩子移交給求孕父母;幫助求孕父母取得孩子的出生證;以及協助求孕父母辦理孩子的美國護照。
2 確定代孕服務機構
負責招募、篩選代孕母,幫助客戶選擇代孕母,協調整個代孕中的相關事宜,篩選過程中要對代孕者進行體檢、心理評估、犯罪記錄檢查和財務狀況檢查等等,比如,代孕母的年齡一般都是在21歲至41歲之間的健康女性,不吸煙,不酗酒,不吸毒,家庭關係緊密,曾經有過生產經驗。代孕公司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對代孕母進行代孕前教育;懷孕期間,代孕公司會安排心理諮詢師對代孕母提供心理輔導,確保代孕母在一個健康的身心條件下懷孕,生產。代孕公司協調安排代孕母的婦產科醫生和接生的醫生。
3 確定捐精、捐卵服務機構
負責招募卵子或者精子捐獻(提供)者,為單身、同性夫妻或其他需要的客戶提供服務。
4 確定IVF試管生殖醫院
客戶和代孕者都需要在試管嬰兒醫療中心進行體檢;如果發現問題,根據醫生的建議將其解決。IVF負責嬰兒出生前所需要的各種醫療服務,包括提取精子、卵子、體外受精、將受精卵植入代孕者體內等步驟。
5 確定代孕母人選
代孕服務機構根據求孕父母的要求對代孕母進行選擇,向求孕父母和代孕母介紹彼此的資料和信息。求孕父母和代孕母雙方確定以後,安排雙方進行簽約,並對合同進行公證。
以上程序完成後,求孕父母需將一定金額的資金存入第三方監管賬戶,該賬戶由代孕機構的律師進行管理。賬戶金額包括,但不限於支付給代孕母的費用、必要的差旅費、醫療費用、檢查費用和保險費用等。求孕父母每個月應該會收到這個賬戶的資金開支明細。
總而言之,美國的代孕技術已經相當成熟,在法律允許代孕的州也有著完備的法律保障。越來越多的來自世界各地的求孕父母選擇了美國代孕。而對於中國家庭,尤其是不孕家庭,失獨家庭和有其他特別需求的家庭來說,美國代孕可能是實現他們夢想的很好的途徑之一。
本文由王太和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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