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雄傑律師事務所」鑒於中美貿昜日趨熱絡頻繁,有許多商業法必須小心謹慎以免官司纏身,特針對買賣雙方糾紛來說明「維也納公約」(又稱聯合國國際商品銷售合同公約,英文簡稱CISG)。
他說,此公約是有關於國際貨物買賣的公約。目前,全球至少有83個國家/地區參加(包括美國和中國,但不包括香港和台灣)。它是由聯合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為了國際貿易法研發而成,在1988年正式生效。該公約僅適用於商業貨物和產品,一般不適用於個人、家庭或家用物品,也不適用於拍賣、船舶、飛機或無形資產和服務。至於電腦軟件類算是商品還是家用品,目前還存在爭議。此公約允許人們只用口頭承諾(並不需要簽署檔)來使交易生效,雖然美國和中國本土的法律要求某些合同必須要書面簽訂才有效,由於它們加入了此公約,這些本來要書面形式的口頭合同也被此公約認為有效。
伍雄傑律師用經手的案例來說明:美國加州A貿易公司今年5月1日向中國B寢具工廠訂購1萬套被單枕套,每套25美元,包運到加州長提碼頭,總價25萬美元,先付20%即為5萬美元訂金,餘額90天內付清,一個月內出貨。9月2日,B公司沒有收到餘款,遂電郵A公司催付。A公司提出運來的被單枕套有質量問題,導致客戶退貨及滯銷,損失10萬美元,要從24萬餘額中扣除。B公司認為質量並無問題,且A公司也未及時提出質量問題,堅持要全額。雙方僵持不下,B公司決定來美國起訴A公司。詳情可洽詢該律師事務所。
該律師事務所專精商業、房地產、破產、減債之訴訟及協商等法律服務。伍雄傑律師是聯邦及加州法庭出庭律師,全美及加州律師協會會員,精通國、粵、英語及台山話。可上網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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