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将实施海淘税改新政策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首先,我们明确海淘有哪几种?
现在被电商称之为海淘产品的,基本分为三种:电商直接采购、个人直邮、电商从保税仓发货这三种类型。
改了政策之后,这次税收变化的具体是哪个部分?
以往,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
行邮税并不是一个税种,是对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统一征收的进口税。
(上世纪六十年代,为照顾侨眷、简化进口手续,开始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传统意义上的邮递物品主要是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非贸易"属性较为明显。税率一般在10%左右,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那么问题来了,免税放行的额度是多少呢?
新政策实施之后
跨境电商计税方式改为了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三个部分。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单件海淘产品的税收=(商品价格 x 增值税率 + 商品价格 x 消费税率+关税 )x 70%
其中关税的计算是这么来的:当单次消费额度不足 2000 元,且个人年度交易额不足 2 万时,关税税率暂时为 0%。超出则均会被全额征税。
增值税部分,国内统一按 17% 征税。
至于消费税率,则按不同商品类型分别计算。
针对个人寄送物品的行邮税便调整为 15%、30%、60% 三个梯度。
1. 15天内有出境记录的人,特别是领队,是不享受免税额度的
2. 单一品种,超过自用范围,即使不超过5000rmb,也要征税
3. 电子产品不在免税范畴里,即一个都要征税,无论是否超过5000rmb
4. 16岁以下儿童,不享受免税额度
5. 严厉打击代购行为,代购情节严重的直接移送缉私部门
4月8日起,出国旅游的土豪们注意啦!若买表、化妆品、珠宝首饰,每人超RMB17万,将面临刑拘,不是罚款!是刑事拘留!关到张江那儿的浦东新区看守所。切记!东西买多了,走红色通道,主动申报,该缴税缴税,红色通道走出去是停车场,否则,送张江!
拿这六类商品来看看变化有多大:
1.母婴、食品、保健类,价格低于 500 元,比原先多收 11.9% 税。
2.母婴、食品、保健类,价格高于 500 元的,比原先多收 1.9% 税。
3.化妆品类,价格低于 100 元的 ,比原先多收 32.9% 税。
4.化妆品类,价格高于 100 元的,比原先少收 11.7% 税。
5.个人洗护类,价格低于 100 元的,比原先多收 11.9% 税。
6.个人洗护类,价格高于 100 元,比原先少收 38.1% 税。
7.服饰电器手表类,价格低于250元的,比原先多收11.9%税。
8.服饰电器手表类,价格高于250元的,比原先少收8.1%税。
按照母婴类在跨境购占一大部分的行情,假如一位妈妈给宝宝买了一些价值450元的奶粉。按之前规定,母婴、食品、保健、日用等品类消费金额<500元,须按照10%征收行邮税,即450×10%= 45元,但是根据50元以下可以忽略不计的规定,实际交税额为0元。
税改落地后,海淘族的行邮税取消,须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即:450×17%×70%=53.55元。
据说这次跨境电商新税改中枪还比较严重的是化妆品类。且根据行业内的分析,消费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化妆品,需要多缴纳32.9%的税负。
税改前,消费<100元跨境买化妆品,按照50%行邮税、50元以下忽略不计的规矩,实际是免税的。
税改之后,如取整数100元计算,须交100 × 17% × 70% = 11.9元增值税,再加上100 × 30%×70%=21元消费税,税负合计32.9元。
来源:棒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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