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查租客移民身份違法

時間:06/23/2017 00:00 瀏覽: 1638

近日紐約法拉盛一房東要求租客出示其合法移民身份證明,此事被告到紐約市人權委員會(City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人權委員會立刻向房東發出禁止令,因為查問租客移民身份是歧視行為,惡意違法者最高可面臨25萬元民事罰款。

紐約人權委員會的宣傳海報。海報上寫著:你有這個權利。如果你是種族歧視受害者,我們會幫助你。

法拉盛95-36 42nd Ave的房東Jaideep Gaddam Reddy今年6月12日向居住在該處房產的租客發出通知,要求“所有名字在租約上的房客”,必須出示他們的社會安全卡,在美國的身份證明(綠卡或護照),以及工作證明。

人權委員會立刻向房東發出禁止令,指出房東這麼做違反了紐約人權法,因為人權法禁止基於外國人身份或公民身份而歧視租客,禁止基於合法收入而歧視房客。合法收入不僅包括工資收入,也包括社安金,聯邦、州和地方政府的公共福利,以及包括第八條款補助券在內的房屋補助。

人權委員會要求房東立刻停止任何歧視行為,並且要通知房客,之前向房客提出的要求已經取消,同時還必須在5天內向人權委員會作出回應。另外,房東的代理人必須參加人權委員會的相關培訓。

為了提醒新移民他們擁有的權力,市長白思豪將於6月21日在皇后區啟動“行動日”宣傳和教育活動。市政府指出,歧視一個人的移民身份,是違反紐約人權法。民眾可以打311舉報或上人權委員會網站nyc.gov/humanrights提交訴狀。對於蓄意和惡意違反人權法的人士,人權委員會有權對其進行民事罰款,最高可達25萬元。

2016年,紐約人權委員會接收的歧視報告總體上增加了60%,這個趨勢一直持續到2017年。基於種族、宗教、國籍、移民身份的歧視,在2016年增加了30%。遭受騷擾、歧視、逼遷的房客,可以向紐約市人力資源局和人權委員會尋求法律服務。打311投訴的民眾,房屋局不會詢問他們的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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