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關及邊防保護局明確規定: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旅客自美國出入境應由父母雙親陪伴;或只由父母親一方陪伴的需持有另一方的書面授權;或在其他情況下,未成年旅客與其祖父母、叔叔、姑媽、兄弟姐妹等其他親屬或朋友一起旅行時,須取得父母雙方的書面授權。
本月12日再次做出更新提醒:
暑假已到,即將迎來長假。很多亞裔華人家庭,藉此機會帶孩子回到中國探親訪友或委託親戚或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帶著孩子回國,事實並非這麼簡單,特別是孩子還是未成年的情況下,委託非直系親屬或是僅父母一方攜未成年孩子出入境需要特別注意。
先前已經有案例,爺爺一方帶孫子出入境,被美國海關盤查,直至提供相關證明才被放行的事件。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強烈建議,除非該兒童是雙親陪同,否則該陪同的成年人需要有其父母的委託書,或只由父母親一方陪伴的需持有另一方的書面授權;並且不論是祖父母,叔叔或阿姨,姐妹或兄弟一起旅行的兒童,以及朋友或參與團體出入境,需要直系父母雙方簽署的委託書或聲明書,或是“家長同意書”。
網上並沒有固定的格式,但提示需要包括以下內容:人物、時間、地點、缺席父母的聯繫信息等。同時官方表示,將內容公證不是必需的,但強烈推薦,同時建議用英文寫這封信,附表格鏈接下載。
據悉,美國海關不一定會檢查這份文件,但如果提出檢查要求,而隨行人沒有相應文件,可能會被拘留,直到海關通過充分調查評估,認為隨行人可以和未成年人一起旅行。隨行人如不能出示經公證的旅行同意書以及出生證明,可能會被拒絕入境。很簡單,打印出來,填寫一下就好,並不需要公證。
雖然官方稱不是必須的,但是建議還是來正規機構辦理心裡比較踏實,一份公證僅需15元,而且立等可取,需要提供父母的有效證件即可辦理。同時工作人員還表示,“一紙證明”也並非保險,最好還是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如果孩子是在中國出生的,則可以攜帶中國出生證在服務社里辦理一個中英文的公證書,在旅行或出入境的時候備用,達到“雙保險”。
哪些情況入境美國需要授權書或者授權公證書?
1.年齡未滿18周歲,從美國出入境時應該由父母雙親(請注意是雙親)陪伴,如果單親陪伴請出示另一方的書面授權書。
2.如果未成年人無父母雙親陪伴下,跟其他親屬或者非法定監護人一起旅行時,必須提供父母雙方的授權書。
3.單親家庭,或者父母親一方已故的,需要的證明文件為:出生證明,法庭判決書或者死亡證明等相關事實證明。
4.美國領館沒有對授權書強制公證的要求,僅為建議,如果入境的目的清晰並能清楚表達給移民官,可以不需要公證,對於復雜個案建議先進行公證以免入境時解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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