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保釋分二種
1) 保釋闖關的移民
川普新政以來,美國的CBP海關邊境保護局增加了執法的力度。不少新移民在通關的時候被擋住,被拘留,甚至被快速遞解。“快速遞解”項目起始於1997年4月,開始只是針對從海關口岸非法進入的外國公民,2002年11月,布什總統將項目擴大,從海上非法入境的也可進入“快速遞解”。2004年8月,這一項目再次擴大,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非法移民,都可以快速遞解:(1)在美國西南邊境100哩以內的區域被發現,(2)到達美國的時間不足2年。被快速遞解的闖關的移民沒有權利見移民法官除非他/她能夠證明自己害怕回到自己的母國。在這種情形下,闖關的移民會被從CBP海關邊境保護局轉移到ICE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移民官會安排聽證會,在這個期間,被羈押的移民可以要求交保被保釋出來。
有個真實的案例。有個留學生連續曠課5個月,他從一個新的學校拿到了I-20, 去了一趟墨西哥,恢復了他的學生身份。結果他再次因為曠課失去學生身份,他再次去了墨西哥想要激活他的學生身份,他被擋在海關關口,海關官員懷疑這個學生沒有學習的意圖,在欺騙美國政府,不讓他見律師。相比之下,有位闖關的移民堅持要見移民法官,結果被成功地保釋出來。
2) 保釋失去移民身份的移民
有些移民因為以下的種種原因失去身份: 逾期滯留,婚姻綠卡的移民接觸了與美國公民的婚姻,刑事犯罪,有遞解令在身等。近來,ICE 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經常到移民出入的地方蹲點,捕獲非法移民,把他們押送到移民監獄。這些在美國土壤上被捕的移民有權利立即見律師。筆者曾經為不少移民接觸遞解令,幫助他們單獨申請綠卡,消除犯罪記錄,是的他們能夠見到自由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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