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飛律師法律漫談:談H1b和L1簽證最新修改提案及其影響

移民 時間:07/24/2017 瀏覽: 6617

近年來,隨著赴美學習工作人數的猛漲,外籍勞工對美國本土工作機會的擠占越發引起美國立法者的警惕和關注,H1b和L1簽證也相應呈現出了收緊趨勢。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留學生丶跨國公司管理/專業技術人員---H1b和L1的主要受益者,更應該留心這方面關係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政策走勢。本文就為您解讀新近國會H1b和L1改革提案---”H1b and L1 Visa Reform Act of 2015-2016”。

這項法案是由Grassley等五位美國國會參議員提出的。其實僅僅提出議案本身並不意味著該議案的內容會最終成為法律,具有執行力。提出議案只是第一步,議案還需要經過國會兩院的投票通過,以及總統的簽字才能正式成為法律,得以落實。儘管如此,議案內容本身還是值得我們留心的,去發現其中的政策趨勢,以便提前想好應對之策。

法案前半部分是關於H1b改革的提議,歸納起來,核心目的就是兩個字:限制。比較重要的變化有:

1.標準工資(prevailing wage)要求提高。目前,H1b員工之所以受到美國雇主青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其工資與美國本地人工資標準相比普遍較低,只需要給出的工資高於17%的同行業同等職位員工。而該議案提出了更為嚴格的標準工資要求,即需要高於同等職位員工的待遇中位數水平,也即高於50%的同等職位者的薪資。這個要求可以說非常嚴苛,會使很大一部分潛在H1b申請者望而卻步,議案限制H1b勞工的目的體現無疑。

2.限制雇主僱傭H1b員工的數量,提出H1b員工不得超過公司總員工數的50%,而不僅僅是目前的只是說如果交了高一點的費用,可以比。這一點將對主要依賴H1b僱員的公司帶來很大的衝擊。

3.勞工部LCA申請程序收嚴。申請H1b的第一步就是向勞工部遞交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LCA)勞動情況申請,獲得其批准。這一程序的目的是讓雇主向勞工部報備,保證其會支付H1b員工標準工資等要求。目前,如果申請信息填寫準確,勞工部必須在七天之類予以批准,其本身沒有對申請表填寫內容的實質調查權。該提案取消了七天批准的時間限制,並賦予勞工部調查申請信息內容的權力,且該權力延伸到申請批准之後,也就是說,即便申請批准了,勞動部也有後續調查證實的權力。並且,提案還要求取消LCA申請免費要求,收取LCA申請費用。此條一處,想要“造假”便難了。

4. H1b限額分配的順序。目前,只要H1b申請者的案子被抽中,其審批並沒有法案明文規定的優先級,然而該議案明確了H1b名額分配的順序。依據提案,以下幾類申請者將被優先分配名額:取得碩士以及上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or mathematics (STEM)專業學位的學生將被最優先分配名額,其次是高薪酬員工(高於67%同業同職位人員),然後是除STEM之外其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申請人。

5.將H1b時限縮短。提案將H1b的最長期限由六年改為三年。但是,如果這三年內H1b持有人已經提交綠卡申請則還可以申請三年的延期。

提案的剩餘部分是對L1申請的修改,這裡簡要介紹三個議案提出的重要改變:

1.提案明確表示不允許用L1僱員替代美國籍僱員。

2.提案建立了較為完整的接受舉報和調查L1違規的製度流程,並且禁止對舉報員工的報復行為。

3.更加嚴格的定義L1-B簽證申請中對專業知識(Specialized Knowledge)這個要件。

正如前文所說,雖然提案成為真正有效力的法案還有很多程序要走,但是作為H1b和L1的申請者,了解情勢,提前佈局,才不至於臨陣慌亂。

作為H1b申請者,在尋找雇主時,對該公司的人員構成,所在地區該行業基本薪資水平都需有個了解。也要盡力爭取自己的標準薪資,以便達到H1b申請條件要求,因為一旦調查加緊,“造假”就是下策了。一旦幸運的獲得H1b簽證,需要盡快考慮綠卡申請,這樣三年的H1b延期才有保證。

作為L1申請者,由於調查舉報力度的加大,應考慮提前註意讓自己的企業確實符合L1申請的要求,太多寄希望於文件“美化”而沒有實際合規恐怕不是長久之計。希望通過L1-b申請赴美留美的,也需要提前諮詢了解,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為自己多做準備,儘早積累材料或者考慮其他簽證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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