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這些風險你想到了麼?

時間:07/28/2017 00:00 瀏覽: 801

房價越來越高,一些有條件的家庭開始前瞻性地為子女買房。部分父母更是將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不過對於這種一步到位的方式,雖然免除了二次交易的稅費,但缺點也十分明顯。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條件。

二、財產分割麻煩

夫妻雙方如果婚姻破裂,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房產屬於孩子,只是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不能隨便賣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後,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須要出售,則首先取得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父母如果想賣孩子名下房產套現也是不被允許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屋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贍養糾紛欲收回房屋,表示,這種可能性很小,因為物權法對不動產權有著明確的規定。

雖然考慮到房價上漲的因素,提前為孩子買房不失為一種合理的選擇,但上面這些風險還是應該考慮清楚。

(來源:房天下,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謝謝。)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特別推薦

打開微信,使用 “掃描QR Code” 即可將網頁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親愛的商家負責人:貴公司需要新聞發布的平台嗎?華人工商新聞網為您提供24小時的中英文訊息平台,無論是新品上市的促銷快訊、社區活動、消費情報、專欄寫作...都歡迎您與我們聯繫。請電(626)280-8588,獲得更完整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