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的父母要把房子送給他,但是會計師說,一下子完全送掉價值約15萬元的房子,父母需付贈予稅。該男子詢問是否有避免贈予稅的方法。
財務顧問布倫(Rick Bloom)表示,從法律觀點而言,該男子需有兩份文件。
一是產權轉讓契據(quit-claim deed),請父母簽名,把房子產權轉讓給他。
二是贈予信,請父母說明他們把房子轉讓給兒子,該信不需交給任何單位,而是自行保管,將來若有人因轉讓房子而提出法律挑戰時,該信可派上用場。
布倫說,如此轉讓確實會涉及贈予稅,但有個簡單方法可避免。所得稅是拿到錢的人付稅,但贈予稅是則是送東西的人付稅。不過有個重大例外,那就是你每年可送1萬4000元給別人而不需付稅。
按照目前的情況,父母總共可給2萬8000元。如果房子值15萬元,其中2萬8000就免稅,剩下的12萬2000元則需課徵贈予稅。但是你可用另一豁免規定,讓課稅額降至零。
根據法律規定,每個人有500萬元的遺產和贈予免稅額,也就是說如果某人去世,遺產為500萬元以內,可全免遺產稅。但是很少人知道不是只有去世時才能使用這項免稅額,你健在時也能用。
因此,對於房子剩下的12萬2000元,父母可選擇每人用掉6萬1000元的免稅額,使可課稅的金額變成零。使用終身免稅額須申報贈予稅,但不用付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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