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特殊時期, 綠卡持有者離美前務必帶齊所有文件

時間:08/21/2017 瀏覽: 1948

近來持綠卡者在入美國海關時被拒的事件時有發生,刑事及移民律師18日表示,綠卡持有者若有過被捕或犯罪記錄,離開美國國境前需帶齊相關文件,如法院驗證過的結案報告、警察局報告等。

律師表示,他的一位客戶為持有綠卡者,這位單親媽媽曾帶自己兩個美國出生的兒子前往四川探親,為期1個月。當她回到美國從洛杉磯機場入境時被海關攔下。海關查到其有被捕記錄,由於沒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移民官認為她涉嫌非法攜帶美國公民的孩子出境。萬幸的是海關人員同意單親媽媽給原律師打電話,律師接到電話後,馬上把所有文件傳給移民官,3-4個小時後才給予放行。律師說:“這位媽媽當初被捕是因為此前用塑料衣架打孩子,使孩子手臂上出現烏青而被指控家庭暴力,經過我在法庭上辯護,她的案子已經被撤銷了。但是,被捕記錄還在。” 

律師:被警方戴上手銬不一定是被捕,被警方拍照和打指模才算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有被捕記錄呢?

律師表示,很多民眾以為被警方戴上手銬就是被捕,其實不然,要被警方拍照和打指模才算被捕,才有被捕記錄。被捕記錄均會匯總到聯邦,即便案件撤了,被捕記錄卻是永遠無法撤銷的。如果綠卡持有者法律背景乾淨,可以放心地離開美國;如果曾經有逮捕或者犯罪記錄,在出境時必須隨身攜帶律師要求的文件,如法院驗證過的結案報告、警察局報告等,必要時出示。

律師:如被扣押當事人除提供個人信息外,不要隨意回答執法人員提問,應等律師來回答

律師介紹,當海關人員暫時扣下綠卡時,會發當事人一張通知單,讓其等待移民法庭的傳票。他特別強調,在扣押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非常尊重執法人員,除個人信息要如實相告外,不要隨意回答執法人員的提問,應等待律師來回答。並且千萬不要在I407表格上簽字,那是志願放棄綠卡身份申請表。

此前發生過民眾因為釣魚、在公園逗留超時等原因被執法人員盤問,發現其是非法移民而被遣返的事件。律師表示,執法人員逮捕民眾分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無意間撞見懷疑其有違規行為。

第二,已經收集到犯罪證據並得到法院的逮捕令。

當民眾遇到第一種情況時,不要恐慌、不要害怕,可以不回答任何關於身份的問題,你可以對執法人員說:“對不起,我律師不在場,我不會回答問題,能不能不回答。”這樣,執法人員就不可以再盤問其身份問題了。即便是第二種情況,當事人也可以以律師不在現場為由拒絕回答執法人員的問題。

律師特別提醒大家,不要以為晚上在公園逗留,釣魚拿走尺寸不符合規定的魚是小違規,從法律上說,那也是刑事案件,不可小視。

另外,針對川普推移民改革積分制,律師表示,美國立法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移民積分制取代目前以家庭團聚為目的的親屬移民暫時沒有形成正式法案,民眾不需要太擔心。但是川普上台後,移民局在審批移民案件過程確實更加嚴格。移民官在面試時,往往會追問面試者祖籍,如果是中東地區的,更是會盤根究底,以確保國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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