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業移民最常見的方式就是通過勞工短缺證明的方式申請綠卡。勞工短缺證明或勞工紙批准書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rocess)是美國職業移民中最常見最通用的申請方式。
為了保護美國工人利益,在僱傭制度上有幾個要求:
僱傭要求一:
雇主需要登廣告證明找不到合適美國人
僱傭要求二 僱傭外國人薪水與僱傭美國人一致
正是因為僱傭薪水不低於找美國人的薪水,所以雇主找外國人的積極性會降低
僱傭要求三 申請勞工證需雇主支付費用
這個費用一定要由雇主支付,哪怕僱員主動要求支付也不行。
勞工紙批准書申請步驟:
Step 1 做工作描述(Job description)
工作崗位內容包括:職位(Job Title)、職責、工作要求、與雇主聯繫方式。
工作職責描述要合理,如果提出過分要求,不合理的限制了美國工人的工作機會可能會被審查甚至被否決。外國人是要和最低限度的美國工人競爭,只要能找到最低限度的美國工人,既是外國人有更好的資格也不行。
Step 2 把工作描述發給勞工部確認薪水
勞工部確認這樣的工作在美國的就業市場上普遍薪水是多少。
雇主要承諾付給外國人該薪水,並且雇主要出示報稅表證明有能力支付薪水。
Step 3 登廣告招聘(Advertising recruitment)
雇主要廣而告之,讓美國工人知道有這個機會來應聘,只有這樣卻找不到最低限度的美國工人後才能把工作機會發放給外國工人,從而啟動申請綠卡程序。
登廣告招聘時要做到:向州勞工部發布招聘啟事(Job posting)、在公司內部貼內部招聘啟事(Internal Job posting)、在職位所在地發行量最大的報紙上登分類廣告(Classified Ads)。
以上要必須做到,此外招聘專業人士職位還需在10項招聘廣告中選擇3項做廣告招聘。通常還包括在Job searchwebsite職位搜索網站登招聘信息、在當地少數民族外國報紙上刊登廣告、在學校Careers office 職業辦公室刊登、做Employee referral program 員工推薦計劃等。
Step 4 雇主為外國僱員提交勞工證申請
如果經過刊登廣告找不到最低限度的美國工人,就可以為外國僱員提交勞工證申請。
表格提交後勞工部通常會在4-6個月作出決定。可能會因為某些原因Trigger audit觸發勞工部審查。審查要把刊登的廣告,收到的簡歷等資料提交上去,如果勞工部確認是做了最大努力而找不到美國還是會批准下來的。勞工證申請表格是9089表格。
Step 5 提交I-140移民申請並等待排期
I-140移民申請批准後需要等待排期,看在EB-2還是EB-3。
Step 6 提交I-485或通過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綠卡
如果人在美國就通過提交I-485調整身份;
如果人不在美國就通過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登陸美國獲得了綠卡。
通過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者如果是EB-2,可能需要4到6年的時間來完成完整程序。
所有通過勞工短缺證明申請的職業移民,雇主的支持是成敗的關鍵,是基於雇主的需要,工作機會Based on offer,不是基於當前工作Current job。哪怕現在不在為這位雇主工作,只要雇主認為有需要願意為僱員申請,在非僱傭的狀態下,雇主就可以申請綠卡,即使僱員在美國境外也可以啟動綠卡申請。勞工短缺,缺的不只是高精尖人才,很多領域都包括。比如EB-3中有Unskilled worker非熟練工人,比如在南卡萊羅納州的火雞養殖場的清潔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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