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加州已經簽署了數不清的奇葩提案:放寬刑法,釋放罪犯,艾滋病人隱瞞病情獻血不再判重刑,放開娛樂大麻......
而提案畢竟之前只覺得是政客們抽風,腦子想想、嘴上說說的。但沒想到有些卻正式通過,成了加州板上釘釘的法案,眼看不到10天,就要在2018年正式實施了!
有些免費了,有些會新增罰款,有些會令你三觀竟毀,還有一些簡直“要人命”了!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關乎我們日常生活的加州重磅新規吧!
加州新法規(SB20號法案): 艾滋病
正式生效時間: 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明知自己有艾滋病還進行性行為或獻血的人,將由重罪變為輕罪(misdemeanor)。故意傳染他人艾滋病毒,將監禁的時間降低至6個月以下。
原法規:艾滋病人群在知情的情況下去獻血或進行性行為,會被判重罪(felony),和殺人屬於同級罪行,故意傳染他人艾滋病毒將監禁8年,嚴重者還會剝奪政治權利。
簡直三觀竟毀!艾滋病患者如果故意傳播病毒,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也只是不痛不癢幾個月的刑罰。這簡直是“要人命”啊!
加州新法規(64號法案): 大麻
正式生效時間: 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從元旦開始,加州[娛樂性]大麻將全面合法化。不僅可以合法吸食,還可以合法銷售。
原規定:在加州銷售大麻是重罪。去年,加州公投通過的這項64號法案,將允許21歲以上的加州居民合法持有、種植和銷售大麻。
眼看不到10天,大麻就要合法化了,很多華人躍躍欲試,籌集資金準備搶占大麻市場,趁著市場剛放開,大撈一筆!但律師表示,初期不建議華人立刻投身該行業。雖然加州法案通過了,但是從聯邦層面來看,一直還是重罪。建議初期華人還是持觀望態度為好,否則一旦觸犯聯邦法,將會影響到綠卡身份等一系列問題。
加州新法案(AB 1303號法案):車窗隔熱紙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車窗隔熱紙終於要解禁拉!現在你只要有皮膚科醫生開的證明,就能夠在車上使用無色、透明的車窗隔熱紙來抵擋紫外線,但是要記得隨時攜帶在身上,因為每次遇到警方臨時檢查,都會被要求出示證明。
原法規:死活都不行使用車窗隔熱紙,不論什麼原因都不讓貼車窗隔熱紙,原因是為了其他駕駛以及自己的安全著想,避免因為視線不良而造成危險。
加州新法案(Disarm Hate Act):10年內禁止擁槍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在加州最新的法規“Disarm Hate Act,解除武裝法案”通過後,將限制因為仇恨而犯罪的人,擁有槍械的權利,10年內將不得持槍,舉凡是危害他人種族,宗教,國籍,性別,性取向等等,都屬於仇恨犯罪的範圍中。
原法規:以前有性別或是種族歧視的人犯了法還是可以持槍,但是近幾年為了避免激烈的種族極端份子,隨機殺人或是因為仇恨而犯罪的仇恨份子,因此有相關前科的人都將不能持槍。
加州新法案(加州彈藥限制法案):買槍械彈藥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買子彈的限制變多了,明年起在加州購買槍械彈藥,將無法直接從目錄上下訂單,然後宅配到家,都必須要先把訂單的彈藥先送到附近有執照的供應商,讓消費者自己前往供應商取貨。
另外2019年起,也將會新增購買槍械彈藥居民的背景調查,以避免恐怖攻擊與隨機殺人發生。
原法規:以往可以直接從網上下訂單,然後郵寄包裹到家,直接打開就能夠收到彈藥了,現在為了避免領走武器彈藥的不是本人,因此改為本人要親自去供應商取貨才行。
加州新法案(AB 450號法案):抓捕非法移民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除非有法院的直接逮捕令,否則在工作場所將不能進行任何移民相關的執法行動,換句話說,除非法院正式宣布要抓你,不然不能在你工作的時候直接逮補你,非法黑戶可以稍微安心的工作,而不用擔心被突襲檢查了。
另外為了保障無證照工人們的子女,新法案規定公立學校記錄學生的移民身份並且允許他們繼續就讀加州的學校,即便他們的父母因為非法拘留而被驅逐出境。也可以讓他們免於被同學霸凌與歧視的風險,另外儘管父母被抓也不會自己在加州的就學狀況。
原法規: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突擊搜查工作場所時可以直接逮捕無證勞工,就算當時沒有搜查令或是任何證據,只要覺得可疑,隨時都能突擊檢查任何工作單位,一抓到非法工作者,將能立刻進行逮捕。
加州新法案(SB54號法案):非法移民庇護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除非民眾犯了法,否則將不能在聯邦政府的控制下,拘留任何人,也不能要求查驗對方的移民身份。
原法規: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隨時隨地都有權利查驗你的移民身份,不管你當時有沒有犯法,執法人員都有權利調查你,如果你當下拒絕會被因為拒絕調查而被逮捕。同時這項突襲檢查般的權利,也是川普大力度驅趕非法移民的主要手段之一。
加州新法案(SB 3號法案):最低工資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超過26人以上的公司企業,將需要多支付每小時50分錢的工資,也就是將最低工資提高到每小時11美元。員工少於26人的小型企業則被要求把每小時最低工資調整到10.50美元。最新法案只是增加了一小部分的最低工資而已,預計最終工資提升會漲到2022年的每小時15美元。
原法規:先前的最低工資分為:26人以上企業1小時是10.50美元,26以下小型公司企業則是10美元,算是不無小補吧!
加州新法規(AB168號法案):社區大學免費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全加州114個社區學院的學生提供一年的免費課程,只要他們加州居民和新入學的學生。
無論你是誰,來自哪裡,不管你的合法身份,你的原籍國,或是膚色,每個人都應該有機會接受更高的教育。這是加州對每一個人的投資!大寫的讚!
原法案:免去低收入家庭學生學費。目前,加州社區大學每學分收費為46美元,全職學生一年學費平均為1,100美元。
加州新法規(AB168號法案):歷史薪資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禁止雇主詢問求職者的工資歷史信息,並要求雇主向求職者提供一個他所申請的職位的工資範圍。禁止雇主參考求職者以往的工資記錄,作為是否提供求職者工作機會和決定求職者工資的依據。這意味著,如果在18年在加州任何一家公司面試,被問及:“你上一份工作的薪資是多少?”、“你可以接受的薪資範圍?”,都將是不合法的!
但如果求職者自願披露工資歷史信息,雇主將不被禁止在決定工資時參考由求職者提供的工資訊息。
加州新法規(AB218號法案):犯罪記錄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如果在求職時,被問過去犯罪記錄,可控訴違法!從18年開始,加州求職申請,將不再有一個表示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複選框。立法者的希望是,在招聘過程中,輕罪等較輕罪的申請人不會受到不公正的歧視。當然,雇主仍然可以在提供就業機會之後進行例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如果這個職位依法需要進行犯罪背景調查。
加州新法規(AB168號法案):育嬰假 (Parental Leave)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對於擁有20-49名員工的中小型公司(雇主在其工作地點75英里內至少有僱用20個員工),僱員如果在公司服務超過12個月,在孩子出生,領養或寄養安置一年內,有權享受12週的育兒假,以便照顧小孩。法案還禁止雇主用拒絕僱用或解僱丶罰款丶中止丶驅逐或歧視來阻止任何僱員行使育兒假權利,或提供有關其育兒假的信息或證明。
加州新法案(AB830法案):高中畢業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為了提高畢業率,18年新法規規定:從2018年開始,加州存在了18年的高中畢業考,全部永久取消!畢業證隨便發!
據說這項法案的初衷是覺得,目前加州畢業考試並不能給學生任何幫助,而考不過的話,還對學生心理造成傷害,對於未來學習和就業都是障礙。而至於為什麼不尋求另一種衡量方法呢,加州政府給出的答案是:沒錢!
原法規:加州高中畢業生要參加Exsit Exam畢業考試,科目包括英文,數學等等,考試通過才能拿到高中畢業證。如果沒有通過,從畢業起10年內都可以重考,次數不限,考過為止。
加州新法規(AB390號法案):過馬路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只要剩餘計時足夠安全穿過馬路,那麼,在倒計時期間步入人行道也合法。
原法規:你可能沒有意識到,在加州過人行馬路時,如果閃動手紅燈標誌出現,進入倒計時,你一旦踏入人行道,就是將自己置於最少197美元以上的高罰款的危險中了。
這顯然要合理很多,估計當初連警察自己也不好意思開罰單吧。
加州新法規(SB20號法案):安全帶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7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要求加州所有商業巴士的乘客,也需要係安全帶,包括灰狗長途巴士。巴士司機有責任要求乘客係安全帶,乘客第一次違反罰款20美元,第二次以後罰款增加到50美元。父母需負責確保16歲以下的孩子係安全帶,如果孩子不到2歲,允許他們將孩子放在雙腿上。
原法規:加州的個人乘用車輛和校車要求所有人係安全帶,但沒有法律要求公交車和商業巴士乘客係安全帶,更沒有罰款規定。
加州新法規(AB10號法案):免費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向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初高中公立學校女生,免費提供女性經期用品。
加州政府,希望通過這項舉措,能把困難家庭的學生,留在學校讀書。
加州新法案(260號法案):販運人口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議會所頒布的第260號法案擴大了現行法律,要求所有的酒店,汽車旅館,以及小型商務旅館等等,都將需要張貼有關失踪人口販賣或是非法買賣奴隸的消息,以及熱線求助電話,以便自己或是受害者能夠及時提供幫助。
原法規:以往並沒有明文規定許多商業單位需要張貼失踪人口的海報,基本上都要在一些非營利事業單位,才會看到這類消息被張貼出來
加州新法案(加州船員卡法案):開遊船也要證
正式生效時間:2018年1月1日
18年新法案規定:從明年1月1日開始,凡是20歲、以及20歲以下的人在加州開船出遊,將被要求持有加州船員卡California Boater Card,為了要符合資格,申請人將需要上國家批准的安全課程。 2018年之後的,年齡層可能會擴大,可能都需要申請這張加州船員卡。 (2019年,25歲以下均需要持有合法船員證;2020年,擴大到35歲...2025年,擴大至所有年齡層。)
原法規:原法規就沒有這項規定,以前年輕人開小船出去釣個魚,頂多帶個釣魚許可證跟身份證ID,現在又多了一項法規,代表以後開船出遊還要帶一堆證明才行。
以後朋友圈秀加州開船證,是不是也是另一種秀年齡的方式了呢?
這些新規,哪些讓你拍手叫絕?哪些又令你深惡痛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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