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02/23/20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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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安全署督察長提出稽查報告指出,有權獲得未亡人福利和本身退休福利的人,有82%未獲告知使他們能領取更多福利金的選擇,而9224名年滿70歲以上的喪偶者因此少拿了大約1億3180萬元福利金。
社安署的「申請及延後領取」條款(file-and-suspend),讓夫妻之一開始領取社安金時,原來已領取福利金的配偶能中止領取,等日後恢復領取時拿到更多錢,最多可延到70歲。但是,2015年通過的兩黨預算法案取消這個條款,因為國會認為這個漏洞讓已婚夫婦獲得超出應有水準的福利。
不過,另一種涉及未亡人福利的「提出有限制申請」 (filing a restricted application)不受影響,而稽查報告顯示,社安署沒有告訴鰥夫寡婦考慮這種申領策略。
在申請社安退休福利時,提出的申請通常涵蓋申請人有資格獲得的所有福利,除非申請人特別要求限制申請範圍。
未亡人提出有限制的申請,基本上是選擇領取未亡人福利,並延後申領本身福利。根據規定,當事人達到十足退休年齡 (按照出生年份在65至67歲之間)後,每延後一年領取福利,以後拿到的社安金就增加8%,直到年滿70歲為止,而未亡人福利卻不會增加。
未亡人如在達到十足退休年齡後提出有限制的申請,會開始拿到未亡人福利,同時保留年滿70歲時申領本身退休福利的權利,而後者經過幾年累進增加,金額可能遠大於未亡人福利,而且可以持續領終生。
稽查報告發現有1萬3555名喪偶者,有權利在年滿70歲前申請未亡人和退休福利。隨機採樣審查發現,他們有82%的人如先領未亡人福利,延到年滿70歲才申領自己的退休福利,以後每個月可拿到更多錢,可是社安署員工似乎沒有按照規定告知這種選擇,因此許多人不知道。
這種出入可能很大。稽查報告指出,有名寡婦在2015年8月滿70歲,到2017年9月她的社安退休福利和未亡人福利共有3萬9708元。相形之下,如她當初獲告知並選擇提出有限制的申請,可以拿到5萬2708元,也就是社安署少付給她1萬3000元。
夫妻都健在的人,如你在2016年元旦之前年滿62歲,等到滿66歲時,你的配偶如已開始領取退休福利金,你可以提出有限制的申請,開始領取配偶福利,等到你年滿70歲時才啟動自己的退休福利,這樣終生可以領取更高的福利金。
出處:世界新聞網 https://www.worldjournal.com/543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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