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美國公民身份真的可以避稅或逃避刑事責任嗎?

來源:鄭博仁律師 時間:03/22/2018 瀏覽: 24186

美國放棄公民的人數創下歷史新高。截至今天為止,已有4400多人已經決定在2017年放棄其美國國籍。有專家就表示,每年將會有更多的人放棄公民身份,而這樣的做法將衍生幾個問題:(1)為什麼會有人要放棄世界上最有價值的公民身份; (2)如何放棄公民身份?(3)一旦放棄有什麼後果?(4)放棄公民是否意味著可以免除美國政府的徵稅和其他犯罪的指控?

為什麼有人想放棄公民身份?

在美國有一句俗話:”死亡和稅收是永遠無法避免的”。大多數人因為想避免死後的稅收而放棄公民權利。媒體通常使用“死亡稅”一詞來稱呼遺產稅。換句話說,就是某人死亡後轉移財產的稅收。在美國,死亡稅的金額是相當龐大的,當人過世後,約有40%的財產將被課稅。

事實上,在我們還活著的時候美國幾乎沒有什麼稅收。這與亞洲和歐洲的其他國家不同,您的所得稅和財產稅可能會高達30-40%。也就是說,如果您在活著的時候被徵稅,那麼您在轉移財產時將會被課以很少的稅或者沒有徵稅。
如此就造就很多公民可以在一生中積累大量的財富,也留下一個共同的問題: “我如何避免自己的財產被徵稅,這樣可以把最大的財富移轉給自己的孩子?”

因此,我們的研究顯示,大多數放棄公民權的人是為了他們美國的財產以不被課稅的方式轉移給他們的孩子。

放棄美國國籍

“移民與國籍法”(INA)第349(a)(5)條(8U.SC1481(a)(5))是管轄美國公民放棄其美國國籍權利的法律條文。該條文規定了自願喪失國籍並主動放棄國籍:“(5)以美國國務卿所規定的,正式放棄在美國的外交或領事官員在國外的國籍“。

如果程序做錯了,您將不會被允許放棄美國公民身分(無論是否死亡)。尋求放棄美國公民的人必須放棄與這種公民身份有關的所有權利和特權。在Colonv. US Department of State, 2 F.Supp.2d 43 (1998)的案件中,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區法院否決了Colon的請求,直接向國務卿請示是否能在這樣的狀況下放棄國籍,因為儘管他宣誓放棄了國籍,他仍然希望保留在美國生活的權利,同時聲稱自己不是美國公民。

因此,放棄的要件如下:(1)親自出現在美國領事或外交官員面前;(2)在美國駐外的大使館或領事館; (3)簽署放棄誓言。由於第349(a)(5)條的規定,美國公民只能親自放棄其公民身份,因此不能通過郵寄,電子方式或通過代理人進行。現實上,美國法院已經判定有一些企圖放棄美國國籍的行為是無效的。

放棄公民權的後果

打算放棄美國國籍的人應該意識到,除非已經擁有外國國籍,否則您可能會變成無國籍人士,您會因此失去任何政府的保護。您在各地旅行時也將會出現問題,因為您沒有任何國家的護照。無國籍可能帶來嚴重問題,例如:擁有或出租財產,工作,結婚,領取醫療或其他福利以及受教育的權利都可能受到影響。而且您將被要求攜帶簽證入境美國,或證明您有資格免簽證入境。如果沒有資格獲得簽證,您將可能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國。如果國土安全部認定您放棄公民涉嫌避稅,那麼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a)(10)(E)條,您的入境請求將被拒絕(8 USC 1182 (a)(10)( E))。同時,放棄美國公民身份可能還會造成其他國家以非公民的身份將您驅逐出境。

放棄公民並不意味著您可以避免被徵稅和被起訴的可能

想放棄美國公民身份的人應該意識到,放棄美國公民身份未必能規避在美國的納稅義務。此外,放棄美國公民身份的行為也不能規避他們在美國犯下的罪行起訴,或逃避償還以前在美國或在美國發生的包括子女撫養費在內的財務義務。

結論

在決定放棄美國國籍以避免稅收之前,您應該考慮這樣做的嚴重後果。相關的政府規定甚是嚴格,因為您將可能會面臨比放棄國籍手續更多的問題。請在做出這個恐影響您丶您的子女和您財產的重要決定之前,聯繫律師、註冊會計師以及國土安全部的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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